公安部部署开展“210工程”建设以来,福建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按照厅党委的指示,结合本省公安工作实际,迅速组织全省各级公安警务保障部门积极开展“210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做好顶层设计 深入贯彻落实
2011年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召开后,福建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福建省省长苏树林和福建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厅长牛纪刚先后对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推进“210工程”建设作出重要批示。省厅成立了由牛纪刚任组长的全省公安机关“210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转发公安部〈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210工程”建设作出部署;召开了全省公安警务保障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公安警务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周密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警务保障工作任务;研究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7大类25个小项的工作意见和措施。
福建省公安厅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210工程”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分解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省厅继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推进“210工程”建设,省厅警务保障部会同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定期开展督导活动,重点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督导检查。
突出重点项目 保证建设任务
2009年至2011年,福建省落实下达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极大地缓解了基层公安机关经费困难。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福建省已建立转移支付资金定期通报制度,坚持每月通报,积极开展转移支付系统巡查和实地督导。
近年来,福建省公安厅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11亿元,重点用于治安卡口、讯问、羁押、监管场所全程录音录像等30个全省共建项目的建设,使公安机关的指挥决策能力、快速作战反应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省厅先后出台了《福建省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 (试行)》和《全省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为今后一个时期公安装备建设指明了方向;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联合各警种部门细化分解第一批16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研究部署分年度建设规划。目前,16个重点项目均已完成公安部确定的2012年度建设任务,部分项目已超前完成2013年至2014年的建设任务。
全面推进提高保障工作水平
2010年8月25日,福建省公安厅下发了 《福建省公安机关应急装备储备仓库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应急装备物资的管理。目前,省厅已制定出台了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装备保障预案》和《福建省公安机关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及调拨工作方案》,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与调拨机制,并落实了储备仓库。其中,省级库的面积达9000平方米,库存的物资价值约1500万元,均达到公安部相应标准。
福建省公安厅还制定下发了 《全省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目前,福建省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已申报“十二五”规划项目573个,并从规划项目中筛选出投资计划项目。2010年至2012年,中央批复福建省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36个,截至2012年12月底,开工率为100%,竣工率为78%;批复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个,截至2012年12月底,开工率为94%,竣工率为76%。
同时,福建省公安厅积极推动各设区市公安装备财务部门的更名和主要负责人职级高配工作。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已基本完成更名工作,各地共引进各类专业人才15名,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2011年,厦门市公安局后勤部、省厅警务保障部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先进集体”。(宫庄才 温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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