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专题

陈云龙代表:改革和完善检察院机构设置

2013-03-08 08:45: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代表建议

    改革和完善检察院机构设置

    “各地检察机关在机构设置上存在不统一,即使同一机构在领导职级、职数、编制等方面也差异很大。”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和完善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实践证明,基层检察室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国家层面立法时机已经成熟。”陈云龙认为,基层检察室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然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均没有关于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明确规定。

    陈云龙介绍,改革和完善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是检察改革的重要任务,这几年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实践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但目前许多成功有效的经验做法尚未上升到立法层面。“一是应专业化建设需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逐渐细化,但无统一设置标准,各地同一机构差异很大。二是规定省级检察院和县级检察院可派出人民检察院,存在不合理因素。”

    陈云龙建议,规范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从优化职能和照顾办案实际确定内设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编制标准,既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科学配置检察机关各项法定职能,又要根据各地实际,赋予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一定的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确定权;取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关于基层检察院可以设置派出检察院的规定,规定省级检察院和分州市检察院可以设置派出检察院;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增加有关基层检察室的规定。(记者王新友)“

[责任编辑:季上平]
相关报道

·李学勇代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张坚代表:提升司法效率确保公正“不迟到”
·代表委员审议审查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报告
·曲久辉代表:保护公民环境“四权”
·代表解读陕西民生领域多项“全国领先”
·汤玉祥代表:发展新能源公交突围十面“霾”伏

·汤玉祥代表:发展新能源公交突围十面“霾”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