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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立法堵住保障房准入漏洞

2013-03-08 09:09: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往前看,一直往前看!翻过这个山头,就能看见房子了!”

    3月7日上午,在北京昆泰酒店经济界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许明金就保障房建设举了个例子,话音刚落,便引来与会政协委员和旁听记者的一阵哄笑——建在如此偏远的山沟沟,保障房如何保障群众的出行、购物、教育、文化等需求?

    可惜的是,笑话却变成了现实。许明金想表达的是:随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陆续投入使用,市政设施配套不完善,规划建设、后续管理等问题已经逐步显现。

    法律制度欠缺整体设计

    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要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2015年前,让2.18亿个城市家庭中的近五分之一住上有政府补贴的住房。

    在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看来,保障房的问题远不止“翻过山头”这一点:“全国都在搞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土地、规划、资金是否有保障?应该怎么规划怎么建设?如何分配如何管理?怎样保证工程质量、完善准入分配机制、加强使用退出管理?”在他看来,由于今年起各地保障房将进入交付和入住高峰,“中国式保障房”将面临一系列疑难问题。

    孙贵宝认为,我国保障房存在着法律制度上的“先天不足”。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然有一定效力,但没有形成法律制度约束。

    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秩序共下发了约30个文件,但孙贵宝认为,由于缺乏整体设计和顶层设计,政策边界不够清晰,“零敲碎打的东西多”。

    “很多地方的保障房建设数量不明确,价格还高,有些地方的保障房价格竟然是市价的80%!”孙贵宝说。

    全国政协委员熊贵立也认为,现在的保障房制度在准入与退出机制上,存在严重问题:准入机制缺乏有效的公开机制和社会监督;惩罚措施力度不够。

    由第三方机构审核资格

    该如何保证“居者有其屋”?

    孙贵宝建议应加快保障房的法规建设进程,尽快制定居民基本住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保障房准入与退出机制的运转体系方面,熊贵立认为,各地政府既要强化保障房的准入资格审核,建立与住房、民政、公安、税务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又要建立健全保障房“阶梯型”退出机制,不搞“一刀切”,而是通过停止补贴或提高租金档次等阶梯式措施实现退出。

    全国政协委员谭凯则提出了“封闭运营”的理念。他建议,应禁止保障房自行买卖和转让,规定只能出售给政府,并对房产升值部分征收50%至70%的高税费,专项用于当地保障房建设。

    对分配保障房的监督,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建议,采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再由行政部门复核的方式,加强审核力度。

    目前,我国已出台惩处标准的一些地方,对骗购骗租行为规定只是处以5000元的罚款,以及3年内不准申请保障房。熊贵立认为,必须要加大处罚力度。应依法严惩瞒报收入、转移资产等骗取住房保障的行为,严厉打击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等庇护违规违纪者的腐败犯罪,确保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记者王晓雁)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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