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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杰代表建议修订居委会组织法 减社区负担去除行政化

2013-03-08 09:23: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社区居委会有了更高要求和更多期待,而社区居委会自身建设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出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建设的效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马杰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尽快修订居委会组织法,使之与社区建设的新形势相适应。

    马杰列举了社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普遍成为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机构,有的社区承担着来自市、区、街道延伸下来的多项工作任务,同时存在责权不统一情况,任务繁多,事务繁重,经费不足。

    内部管理亟待加强,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社区的工作人员,一部分是原居民委员会的不脱产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另一部分是在社会上招聘的“40”、“50”人员等临时工。这与社区应当承担的管理、服务、保障、教育、安全稳定的功能不相适应。

    监管机制不健全。社区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和社区工作人员行为的约束作用,民主监督机制薄弱,没有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标准的社区工作评估监测机制,缺乏与考核评议相配套的奖惩制度,其结果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能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马杰建议,要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规范,明确界定社区职能,制定社区换届选举办法和工作规程、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社区人员工资制度和社区人员管理办法等,在全国或全省统一社区标识,使社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社区居委会是法律确定的居民群众自治性组织,是独立于行政管理体制之外的治理体系,其管理模式也应具有居民自治组织自身的特点。”马杰说,要进一步理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目前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被行政化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分工不明。建议扩大撤消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试点范围,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在区级层面设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分别承担社区行政事务职能和社区自助、互助服务职能,以减少城市管理层级,减轻社区负担。(记者王斗斗)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