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每一条群众不满意的诉求都有人办、及时办、办到位,今年年初,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建立群众不满意警务事项平台,并制定出台办理不满意警事工作规范,对群众不满意事项进行分类收集、录入交办、回访通报、报备分流、分析研判等,切实解决群众不满意事项久拖不决等问题。
宿城分局以不满意警务事项平台为依托,由政工部门牵头,纪委、督察、办公室、指挥室、法制办、治安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反馈。由政工办从来信来访、网络、平安民生服务台、网上公安局等渠道分类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然后由纪委、督察、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对收集的不满意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经局领导批示后,及时录入不满意警务事项平台,同时明确承办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承办单位及责任人按时限办理后及时反馈,交办单位要在2日内对承办单位办理效果进行回访确认,回访结果纳入每日群众工作通报。
对群众评价“一般(含)以下”的事项,按照落实困难程度,分管局领导、业务牵头部门、单位分管领导、民警层层落实责任,予以化解落实到位;对经回访解释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警情案件、矛盾纠纷、信访投诉等组织公开听证,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当场予以解答,尽最大可能化解群众怨气;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内的事项,相关单位向群工办进行报备,或移交有关部门办理,同时向群众做好解释沟通及跟踪服务工作。
与此同时,建立“一事一分析、一周一研判、一月一通报”制度,各部门对事关民情民意事项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对策,政工部门汇总后进行综合分析通报点评,为规范民警执法执勤行为、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决策。
据统计,截至目前,宿城分局共发布每日群众工作通报65期,通过不满意警务事项平台交办群众不满意事项375件,涉及户籍业务、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涉法信访投诉等,其中已反馈办结366件,办结率97.6%,群众对办理情况满意率达到99.1%。(王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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