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半夜接到商业推广的骚扰电话,我直接和对方吵了起来,没想到对方比我还强硬,说 ‘有本事你告我去’。”谈起这样的经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仍气愤难平。虽然自己是一名律师,但他却感到非常无奈。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招致的各类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让很多代表委员不胜其扰。
刚购买一套房产,连钥匙还没领到,装修公司的电话便追踪而至;刚怀孕还没生出宝宝,各种奶粉厂商、早教机构、母婴服务的销售服务人员已经打爆了你的电话。“理财推荐”、“房屋中介”、“移民指南”,不一而足。全国政协委员、央视主持人张泽群对记者说,自己收到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实在是太多了,大多数是广告推销类。
个人信息成“公开秘密”,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立法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莫让公民信息再“裸奔”,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的一致呼吁。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防不胜防
“手机就是手雷”,电影《手机》中这句台词或许并不夸张。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珠海金山软件公司董事长、北京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手机丢了比电脑丢了还恐怖。智能手机比电脑泄密更严重。比如在电脑上你收发邮件包括很多账户还需要输入密码,而在手机上,为了使用的便利,大部分的应用程序都是默认密码的。应加大对个人隐私及信息的保护。”
雷军认为,如今各家互联网公司为了改善服务,都积累了大量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因为各种原因的泄密也会给社会造成很大的混乱。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中国网民人数达5.64亿,手机网民人数也达到了4.2亿。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无限便捷的同时,也让非法盗窃、贩卖公民信息的行为大行其道。
施杰指出,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被随意买卖的“商品”,致使公民频繁遭受垃圾信息骚扰,对公民的生活造成严重滋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在调研中,全国政协委员张近东发现,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病毒等方式,盗用、收集、篡改、恶意使用个人信息现象越来越多,已经形成了一个倒卖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
针对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2012年4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专案行动,抓获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 “资源大户”161个,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对于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施杰非常赞赏,但是,他指出,仅仅依靠公安机关的打击行动,难以让此类行为斩草除根。 “新国标”出台难改个人信息保护乏力现状
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何以蔓延不止?代表委员们纷纷把矛头指向了我国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的法律空白。
在张近东看来,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目前个人信息管理还处于法律真空状态,已有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则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主管机构,对于泄露和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个人信息是个人权益的组成部分,是个人的基本身份,也是个人资产。”张近东说。
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也对记者说,现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定罪量刑方面没有一个具体标准,这样很容易造成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但接下来却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放出去以后,他们会继续从事这类犯罪,因为犯罪成本很低。”
如何加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华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史贵禄也在微博上“摇旗呐喊”。他认为,我国现行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如护照法、居民身份证法等,存在操作性差、系统性不强、保护范围狭窄和主管机构不统一等诸多问题,比如,“现行法律只限于追惩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数量、情节,法律规定模糊,对普通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缺乏操作细则,对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
今年2月1日,《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个人信息保护新国标”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进入 “有标可依”阶段。
对此,施杰认为,“新国标”法律位阶还比较低,仅限于在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仍然不能解决个人信息保护因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而出现的种种问题。
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为了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上一把“放心锁”,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很多代表委员在议案提案中建议,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立法。
“这是刻不容缓的事。”施杰认为。他提出了三方面的具体建议:一是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公民个人信息除了公民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以外,还包括指纹、交通信息、GPS定位、医疗健康等内容。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分为承担保密责任的主体和承担查处责任的主体,前者包括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职能部门以及与之相关的企业和他们的工作人员。
三是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增大违法成本。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重典治乱”的治理经验,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处以高额的罚款,并记入征信档案,据此依法对其贷款、投资经营、购房等行为进行限制。
立法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呼声,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都居高不下,到底路途还有多远,让我们拭目以待。(记者 张年亮 唐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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