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有环评审批,建成后有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而建设过程中却没有监管。”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北京市委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温香彩说,这样即便有些污染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不规范,环保验收时也难于核实。
温香彩说,2002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等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国家重点工程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13个国家重点工程进行环境监理试点。
但是,由于国家层面法规尚未出台,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尚未建立,导致有些污染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不规范。“对于交通、铁路、水利等生态型建设项目,施工面大,施工期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始于勘探、选线阶段,重点发生于施工建设期,等到工程竣工验收时,许多生态破坏早已发生,尤其是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湿地、珍稀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自然景观的环境破坏已不可逆转。”温香彩说。
温香彩建议,尽快出台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法律法规,为环境监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记者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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