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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窗口”多亮 民心来量

2013-03-06 14:24: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江西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比示意图(2008-2012)

    图为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指路牌。

    2010年以来,江西法院按照“立足省情积极谋划,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从人为本精心设计”的工作指导思想,从民心工程、形象工程和亮点工程的高度,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使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有章可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创造性地提出了窗口名称、外观标识、功能设置、装备配置、文明用语、工作制度“六统一”的规范性要求。

    全省法院按照江西高院的要求,对现有的立案和信访两个接待大厅进行全面改建,合二为一,室外统一制作悬挂了“立案信访接待厅”门头标牌、灯箱、指路灯箱和宣传牌,室内添置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重新制作并在明显位置摆放《立案指南》、《申请再审须知》等诉讼引导和信访工作宣传资料。

    当年,江西全省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基本建成,其整体规范统一、视觉效果突出的特点,成为人民法院最醒目、最直观的窗口标志,成为诉讼当事人和来访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最方便、最直接的渠道。这一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法院推广。

    江西法院在立案信访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了导诉台,旁边站立着着装整齐、笑脸相迎的法官,热情地为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不厌其烦地回答咨询;电脑触摸屏、电子屏幕忠实地为当事人提供其想了解的信息,方便快捷;墙上张贴着诉讼费收费标准、案件审判流程图和直观的《诉讼指南》,让当事人对“打官司”的程序一目了然;摆放的座椅和笔纸、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等,让当事人感觉方便如家。

    为帮助当事人避免诉讼风险,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利益,全省各级法院立案窗口接待人员在立案审查阶段,加大了对当事人风险教育的力度:对判决可能难以执行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对立案时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提出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的建议;对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在立案时即向原告释明案件在审理和执行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成本更低的方式解决纠纷;对当事人难以保存或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法官还为他们办理证据保全,以保障司法的公正性,防止今后发生不必要的信访问题。

    在顺利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六统一”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江西高院2011年初又提出,继续强化基本功能建设,充实矛盾劝导、分流职能。全省法院普遍在窗口设立调解工作室,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协理网络工作、“三调联动”等机制的作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律师等人士一起“坐堂”做接待纠纷当事人的工作。主动提示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立案调解。对同意进行立案调解的,由法官主持当场开展调解,使一大批纠纷不用进入诉讼程序就调解了结。一些法院还把立案信访窗口搬到了田间地头、农家门口,对案件现场受理,当场调处。这些举措,既快速化解了纠纷,又避免了纠纷各方因为“打官司”而撕破脸、伤和气。仅在2011年,全省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分流、调处纠纷6224起,在移送审理前调解案件7052件,占民商事一审案件的6.36%。

    在做好日常的立案接待、加强立案调解工作外,全省法院在立案信访窗口增设了判后答疑功能。在这里,当事人不仅可以要求案件的承办法官对他们进行答疑,而且可以直接要求立案庭的信访接待人员对其进行答疑,或通过立案庭向院领导提出答疑申请,直接与院领导就案件中存在的疑虑进行交流,有效地减少了信访数量。2008年至2012年,全省法院接受群众来信28501次,接待来访85511人次,涉诉信访总量实现了逐年下降(见柱状图)。

    这些举措,使立案信访窗口真正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畅通民意表达、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服务场所,真正成为“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暖,也有助于化解涉诉信访,保障了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平安。

    气呼呼来,乐呵呵走

    2月27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南站法庭几名法官照例到设在崇岗镇深井村的“巡回法律门诊”,给周边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忙了一上午,法官和协助工作的村干部正准备撤离,却见两个人吵吵嚷嚷地进了门。年轻女子瞪着同来的男子,气呼呼地说:“法官,我要和他离婚!”“离就离,冇(没有)你我就会死么?”男子不服气地回应。

    女子叫赵丽丽,她和丈夫胡凯在外地打工多年。随着存款增加,胡凯染上赌博劣习,把攒的钱都输掉了。回家过年,看着亲朋好友赚了钱,自己却没钱过年,赵丽丽赌气回了娘家,胡凯不闻不问,导致“战火”升级。

    问清原委,法官和村干部耳语几句后,一套调解方案迅速生成。

    “胡凯,你当真不像话!”法官严肃地说:“辛辛苦苦赚的钱都输了,也不管伢崽(孩子),还像个男人啵?”“我……”胡凯梗着脖子想申辩,却被法官打断,“赌博还有理是么,过年的钱都没有,你还有面子啵?”听到这里,赵丽丽忍不住哭起来:“伢崽过年都冇新衣裳,学费都是借的,日子冇法过!”胡凯低下头,法官见状追问道:“她要离婚,你同意么?”胡凯沉默不语。

    “但胡凯看起来不像不听教的人,能改就好,是么?”法官一边批评胡凯,一边苦口婆心地劝说赵丽丽:“妹子,你们这些年也还恩爱,他没有别的过错,你是不是给他一次机会,真要离了婚,你又有小孩,再找合适的也不容易……”

    这时,村干部带来了一名牵着两个孩子的老妇。老妇进门就指着胡凯骂道:“崽呀,你要气死娘哦!”两个孩子上前哭着喊“妈妈”,老妇也在一旁不停地责骂。赵丽丽泪流满面,嘴上说着“还是离了好”,声音却小了许多。法官见状,捅了捅胡凯说:“还是离婚吧,像你这样赌博的爸爸,莫坑了伢崽。”胡凯瞄了一眼赵丽丽,轻声嘀咕:“我会改。”法官作出要立案的架势说:“你老婆不肯原谅,我先立案,省得你们去法庭。”胡凯慌了神,赶忙地对赵丽丽说:“我一定改,保证改。”不等赵丽丽表态,村干部追问:“再赌怎么说?”“再赌下辈子变猪!”听了胡凯迫不及待的回答,赵丽丽忍俊不禁,破涕为笑……

    “法官执著地帮我,我一定安心改造”

    1月5日,当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幸全等办案法官把22万元执行款送到邹某面前时,正在监狱服刑的邹某流下热泪激动地说:“我在服刑,没有被法院放弃,法官执著地帮我,我一定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出去,好好做人……”

    邹某与胡某因为讨要建筑工程款产生矛盾,邹某就找了2人将胡某打成重伤,被判了5年徒刑,在景德镇市一监狱服刑。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向昌江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胡某归还工程款。同时做好拿不到工程款,出狱后报复胡某的打算。诉讼以调解方式结案。

    执行阶段,张幸全等法官了解到邹某的这一心态后,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人命案”,决定特事特办,开始了在原告、被告间两头跑的状态,“跑”到胡某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欠人家的工程款,就得还,咱不能违约,更不能违法办事。他(邹某)因为拿不到工程款,犯了大错,为这事在坐牢,已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你也要守法,根据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把剩余的工程款分批给他……”

    在监狱,法官们对邹某更多的是思想上的安抚,从社会、家庭、生活、事业等方面,耐心细致地疏导,鼓励他要认真改造、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就这样一边做邹某的安抚工作,一边做胡某的执行工作,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胡某用商品房一套折抵的人民币约29万元作为第一笔执行款给了邹某。

    当法官们告诉他这一消息时,邹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甚至以为这是法院为了鼓励自己编下的善意谎言。最后一笔工程款到账时,他彻底折服了。

    邹某谈及每次收到工程款时,自己的情绪都有很大的变化,由开始的愧疚、后来的感谢到最后的感动:“我虽然在坐牢,可是我的民事权利得到了保护,昌江法院的法官们让我理解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谛。”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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