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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

2013-03-06 09:59: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董治良,云南保山人。2008年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3年1月31日连任

    □记者蒋安杰

    转眼间,时距2008年1月,已经五年有余。2013年1月31日,董治良连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成为全国再次当选高院院长的20人之一。

    回想五年来记者与董院长交往的点点滴滴,翻开曾经采写的“听海南高院院长说说心里话”、“平平淡淡才是真”、“法官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等文章,心里颇有感触。五年的时间,一个从高原到海岛、从云南到海南跨省交流的干部,心路上经历了怎样的酸甜苦辣?作为一个高院院长,有着怎样的理想?干满一届,与自己当初设定的工作目标是否还有差距?

    2013年3月5日,两会期间,记者再次专访了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

    感慨

    一向低调的董治良院长告诉记者,“从2007年组织信任和安排我来海南工作,七个年头,实际上一月底我们已经进入第二届,几年来无论工作和生活,确实有很多的酸甜苦辣、感想、感慨和感悟。”

    董院长谦虚地说,“首先我觉得能适合做高院院长的人多的是,谁做上谁没做上,既跟机遇也跟组织要求有关系,像我本人就属于机缘巧合,还有很多比我能干的人没有机缘。因此,不是必须或者只有某个人做才能行。但是既然做了,就一定要做好。”

    “法院院长的职责,就是要发挥好审判职能,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建设,这需要多年积累的素质和工作经验,也需多方协调、党委人大的支持,还需凝结法官干警的共识,一起来完成这些职能职责,靠一己之力完全不行。”这是五年来董院长的深刻感悟。

    董院长对记者说,海南建省晚、基础差、规范迟。海南高院的情况也很特殊,2008年以前十几年信息化建设全省总投入不过600万,从法庭的建设到审判庭的建设都达不到最高法院规定的基本标准或者最低标准,完全不像现在。从业务上来讲,超审限积压的案件比较多,审批延限也很不规范,案件提起再审也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当时,最高院通报延限未审结的案件,海南排全国第一。

    说起这些,董院长很感慨,刚到海南时确实很头疼,压力很大。

    感悟

    面临这样的困境,怎么办?

    “没有退路,必须花时间、花大气力从源头和制度上解决。”董治良院长如是说。

    五年来,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需要,海南省高院先后出台了《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工作意见》、《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指导意见》、《审理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指导意见》等司法政策文件;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13份,其中海南省高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海洋渔业、港航业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系列司法建议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十大司法建议”。

    五年来,海南高院与时俱进,通过对原有制度的存改废立、整章建制,形成了200项制度,并汇编成两册下发全省法院执行,从而理顺了审判业务、司法政务及党务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建立了全省法院统一规范、管人管事管案子的制度体系。

    五年来,海南高院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推行均衡结案;扎实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推行审判业绩考核;细化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加大了对新型、疑难、敏感案件和二审改判发回案件、决定再审案件的监督指导,对带有普遍性的类型案件及时研究出台审判指导性文件,统一司法尺度;改革裁判文书格式,附加适用法律条文全文;与省检察院共同建立了二审阅卷制度和被告人羁押换押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押”现象;与政法各机关配合研议完善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听证审理办法,维护了监狱管理秩序;建立了高、中院各审判业务庭和基层法院之间的对口包点指导制度;推行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五年来,海南高院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规定,加大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干警54人,比上一个五年的109人下降了50.46%,其中省高院机关2011、2012年连续两年无人违纪。

    五年来,海南省法院处理的涉诉信访从上一个五年的189324件次下降到91027件次,其中2012年处理11289件次,同比下降23.56%。在省委常委、原政法委书记肖若海的领导下,海南法院深入基层巡回化解难案、骨头案,五年共化解历史积案150余件,实现债权金额3亿余元,落实土地执行两千多亩。

    五年来,海南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8589件,审执结296179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74.41%和75.24%。其中,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74985件,审执结72575件,同比分别上升13.51%和14.59%;结案率96.79%,同比提高0.92个百分点;按审判一线法官计算,人均办案70件。高院本级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141件,审执结3086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437.84%和477.42%。其中,2012年受理各类案件6448件,审执结6170件,同比分别上升3.6%和5.94%,结案率95.69%,同比提高2.42个百分点。海南全省法院及海南高院2012年的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未结案数分别比前一年下降8.9%和22.32%。

    五年来,海南省法院结案率分别为90.97%、94.01%、95.49%、95.87%、96.79%,逐年上升;标志一审案件质量的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分别为26.38%、22.02%、20.86%、19.94%、18.46%,逐年下降。

    五年来,海南省法院共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6878份;其中2012年公布14846份,同比增长了23.39%,占应公布裁判文书的100%。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2年)》中,海南高院的司法透明度在受评的26家高院中排名第1。

    对海南高院交出的这样一份答卷是否满意?

    董治良院长淡然地对记者说,不能简单地用“满意”和“不满意”来评价,只能说自己尽力了。

    感谢

    五年过去,董院长告诉记者,他最欣慰和最大的感受就是海南工作环境很好。

    无论当时的海南省委卫留成书记以及现在的罗保铭书记,还有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几年来,海南高院遇上人才方面或者其他各方面的问题,都得到省里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物质保障存在困难,省里也及时给予解决。

    董院长举了个例子。他说,自己刚到海南时,海南高院仅有的三栋楼中,其中一栋还被抵押给中行,办公确实困难。高院提出回购中行这栋楼并整体改造方案后,当时的罗保铭省长非常支持,在资金上也给予很大的帮助。

    董治良院长介绍,几年来,在海南省委组织部的支持下,通过统一招考,全省法院共招录各类人员742名,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的高学历人才142名,优化了法官年龄和学历结构,缓解了法官断层和基层法院进人难的问题。全省法官平均年龄从2008年的44.5岁下降至2012年的40岁。

    回想自己在海南高院的五年,董院长真诚地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连任意味着更重的担子压在身上,他希望借助这个平台向给予法院工作支持的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

    他说,自己是一个能吃苦、肯吃苦的人,不怕工作累,但非常在意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评价。有的人认为法院就是院长决定案件的结果,其实这是一个误解。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都是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制。好的司法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共同来营造。国家法律制度一旦建立,大家就要对这个制度守护,而不能践踏,危害,每个人都遵守一个好的制度,社会才会有长治久安。

    谈及未来,董治良院长坚定地表示,“一届下来,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些成效,但很多更深层次的东西付诸大量的努力也未必见效,必须抓常规的队伍建设,要防止松动,工作上仍然不能松一口气。”

    他喜欢林肯的那句话,“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如此,你才能磨炼自己,求得更高的知识而进入更高的境界。”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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