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首都公安事业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与作用,结合首都公安工作实际,我们认为,主要应从几个方面积极弘扬雷锋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思想政治工作中内化
思想政治工作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牢固树立公正文明的执法意识,继承和发扬首都公安机关恪尽职守、拼搏进取的优良传统和顽强作风。加强典型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和激励作用,对内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对外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在首都公安队伍中也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如“零发案社区民警”李国平、“最帅交警”孟昆玉以及“英雄警察”左利军等,根据李国平和左利军的先进事迹改编的电影《社区民警故事》、《左利军》也在全国上映。
警务实践中深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离不开警务实践,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贯穿于公安业务工作的全过程,渗透到公安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融入到各警种、各岗位、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中,并与工作的各环节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有了实践的土壤,其价值才得以显现。通过开展各项活动牢固树立“百姓贴心人”为民服务理念,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教育训练中强化
公安教育训练,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地位,在全面提升广大公安民警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实战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教育训练中强化就是要通过教育训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民警的坚定信念,增强民警的忠诚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为进一步外化为民警的执法行为打好基础。
制度建设中固化
制度就是规则,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制度建设不局限于制定规则,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和约束民警主动的遵守规则。因此,为了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制度建设中固化,就是要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则来引导、约束和激励公安民警按照既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入手,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良好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加强管理精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内务标准化建设。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并逐渐接受。诚然,这些措施和方法都特别细微,但都是为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体现的是首都公安民警的涵养和品位,也是对首都公安形象的塑造和展示。(王晓非 北京警察学院公安基础理论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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