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看望当事人。
法官走上街头宣传法律知识。
法官深入农家倾听群众意见。
河南省新乡市位于中原地带,862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养育了600万人口。人口基数大、外出务工者多,是新乡的典型特点。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以司法程序“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一直是新乡市两级法院孜孜不倦的追求。
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之路,在司法政策、裁判结果、司法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民生实事,使司法更加关注民生、贴近百姓、顺应民意。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法官,用拳拳之心、殷殷之情营造了一个让人民安居乐业的优质环境,念好“为民、便民、亲民、爱民”的民生“八字经”。
为民
守护百姓权益
“感谢法院把钱给我要回来,今年大年三十我终于可以在家安安生生地吃顿饺子了。”老卞和贾某是河南省原阳县的一个包工头,4年前给一家水利公司施工,主要是往黄河大堤上拉土方。他俩雇的56个人干了3个月,可活儿干完了,公司老板却迟迟不给钱。2012年12月6日下午,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手里接过138万元的老卞哭成了泪人,他说是法院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2010年以来,河南省新乡市两级法院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连续3年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法官专门到工地、工厂现场开庭,方便农民工当事人诉讼。对判决后不按时履行的,依法尽快强制执行;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农民工,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为及时、快捷地为农民工讨薪,新乡市两级法院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并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立案、快审快执。同时启动联动机制,加强与劳动保障、建设、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年以来,新乡两级法院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中,共为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5890多万元,减免诉讼费69万元。张立勇更是连续3年亲临新乡,为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
司法公正不只是体现在及时将执行款发放到位的实体公正上,还表现在创新管理运行机制的程序公正上。
2010年3月28日,河南省首家“摇号工作室”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2个基层法院挂牌成立。此后,拍卖、评估机构如果想对法院案件执行标的物(包括房产、车、股权等)进行拍卖、评估,以及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不再由部门直接指定,而是在法院摇号工作室通过摇号确定。
据了解,这是新乡中院依照张立勇倡导的“阳光司法”理念的要求,在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领域进行的一次创新,旨在通过摇号彻底消除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活动中“暗箱操作”。
“俺的房子摇着的是河南中佳拍卖有限公司。”2012年5月10日下午16时,在新乡市两级法院13台摇号机其中的一台前,王某为自己摇得了一个号码。2012年6月4日11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他的房子第一次公开拍卖,最后,1号竞买人以177万元成功竞得该标的。“没想到能卖177万,比俺当时买的时候还多了20来万。”
“摇号工作室”制度的建立,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也撑起了群众权益的保护伞。
便民 服务百姓身边
“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你们放心,法院绝不会抛弃你们,我们法院有义务为你们提供司法服务。”2012年10月19日,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带领基层法院有关人员,专程到该市卫滨区伤残工人任文锁家里,登门为任文锁办理了立案手续,及时为其提供司法援助。
一个中级法院的“一把手”登门为伤残工人立案,新乡两级法院的便民之举可见一斑。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诉讼,新乡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法官不再是“坐堂问案”,而是携卷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企业工厂流动办案、现场结案。在新乡市,有3600多个便民联系点、175个巡回办案点。全市46个人民法庭定期坚持在巡回办案点现场办案,使大量的基层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2012年4月15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法院位邱法庭受理了一起案件,因当事人范某患类风湿关节炎,双腿行走困难,位邱法庭及时在便民联系点现场开庭,范某及其亲属对法庭提供的周到的司法服务非常满意,经法官耐心调解,这起纠纷当场圆满解决。
法官下乡包村是新乡市两级法院根据河南高院“法官进村、一村一法官”的工作要求,结合各院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的一项群众工作制度。2012年9月15日、16日,是双休日,而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全体法官却没有休息。该院100多名法官冒着连绵的秋雨,奔赴全市各个行政村,开始了“包村工作日”工作。
仅以辉县法院为例,该院成立了“法官包村工作领导小组”,10名党组成员每人负责2至3个乡镇,118名法官每人联包4个到5个行政村,实现22个乡镇办事处、533个行政村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悬挂法官包村标示牌,公布包村法官姓名、电话号码、包村法官职责。每周在双休日确定一天为“包村工作日”,每一名包村法官都要填写“包村工作日志”,记载包村工作中有关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矛盾化解、诉讼指导、意见收集、社情调研等情况,确保包村法官真正担当起“宣传员、调解员、调研员”的职责。
为提高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新乡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大力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完善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审判、巡回审判方式,并创新工作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便捷的司法服务。延津县法院就曾经利用QQ视频成功开庭审理一起当事人身处两地的离婚案,获得了各界好评。5年来,新乡市两级法院案件巡回审判率达60%。
此外,新乡两级法院还大力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对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关心诉讼当事人疾苦,尽力解决参加诉讼的特困当事人的食宿问题,积极筹集救助资金,尽最大努力对弱势群体实施救助。去年以来,新乡市两级法院共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87万元,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60万元。
亲民 化解百姓纠纷
“咱都是搞经营的,出了事故不能推卸责任,为区区几千元赔偿费打官司影响咱做生意不说,更可怕的是损害咱的声誉呀……”简短一席话,使跑运输生意的车主赵某深受启发,他面带愧色地当场表态答应兑现受害人赔偿款。至此,为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当事人闹了两年之久的民事赔偿纠纷终于被成功调解结案。这是新乡中院立案庭接待当事人后,利用立案前的调解程序成功调解解决的又一起案件。
过去,由于“重判决、轻调解”,不少案件判决后矛盾远未了结,致使涉法上访、越级上访、缠访缠诉的事情不断发生。
为解决由此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新乡市两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和谐司法”理念,强化诉讼调解,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公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用量化目标、规范管理、维护权益,规范和促进调解工作,将案件调解率纳入法官年终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中。法官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在诉前、诉中、判后的办案全过程,只要有一线和解的希望,就要千方百计调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定分止争,不断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统计,2012年,新乡两级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平均在60%以上,其中,许多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高达93%,当庭履行率达99%。
新乡市两级法院还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思路,大胆进行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有益尝试,既缓解了审判压力,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公平正义。为此,新乡市两级法院在全市推出了特邀调解员制度,专门在村、街道干部、宗教人士、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老等人士中,聘请了101名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矛盾纠纷调处经验的人为法院特邀调解员。他们专门明确了案件的调解程序,规定,法院立案庭对来诉的群众,根据自愿,法官可引导其选择接受特邀调解员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经审查后出具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法院及时立案进入诉讼调解程序。特邀调解员还可以在庭审中、庭审后,直至在最后宣判前进行调解。对来诉且居住较远的群众,法院委托离其家最近的特邀调解员或调委会进行调解。
实行特邀调解员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诉讼能力弱的问题,并为诉讼群众节约了大量的诉讼成本,实现了为当地社会促进和谐、维护和谐、增强和谐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警力财力不足的矛盾,克服审判效率低、执行难等问题,新乡两级法院还设置了法院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全市3647个村镇、社区、街道各聘请一名基层组织成员为法院工作协作员,协助法院做好调解、执行和监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诉讼咨询等活动。
新乡法院设置工作联络员制度以来,两级法院在协作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特别是大量民商案件在他们的积极参与调解下,有平均28.6%的民商审判案件在短时间内实现调解结案;38%的执行案件在他们的协助下顺利执结,有效解决了司法效率低、案件难执行等问题,使得大量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爱民
院长天天接访
“新乡中院,特别是主要领导一直坚持院长接访制度,上访当事人能直接当面向院长反映诉求,有利于缓和当事人的情绪,也有利于院长、副院长直接掌握案情。新乡中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中院学习借鉴。”这是张立勇对新乡两级法院“院长天天接访”制度的肯定。
在新乡中院,院长王伯勋被群众称为“一号接访员”。自2004年开始,这项旨在让民众充分表达诉求、表达民意的院长接访制度已经走过了8个春秋。而他推行的此项制度也被当地群众誉为通往法院的民意“直通车”,这项制度的坚持,将法院的爱民之意体现得淋漓尽致。
“您的一席话,彻底打消了我心中的疑虑。法院是公正的,我回去后要给我们200名职工解释,告诉他们不用再到处上访了!”近日,在新乡中院接待大厅,徐某紧紧握住王伯勋的手,脸上流露出满意的笑容。
“法院就是解决问题的,有问题不回避,没问题也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是我们的宗旨。”王伯勋一直把接访群众作为了解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并以此改进法院工作的重要渠道。在他的倡导下,新乡市两级法院的院长接待日也成为了一项制度。两级法院的班子成员每周排期接访,通过院领导面对面直接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
为了建立高效的信访通道,新乡两级法院均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设信访接待窗口,抽调素质好、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干部专职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同时,对信访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流程管理,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处理信访办法的行之有效。对信访的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统计等七个环节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限定各个环节的工作时间,保证一般来访能当场答复的一律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由于新乡市两级法院领导亲力亲为,一线接访,风雨无阻。推行“院长接访日”制度后,第一时间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有效化解了大量信访案件。据统计,2008年以来,仅新乡中院的班子就接访群众6000多人次,90%的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
在2011年度河南省法院系统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报告》中,新乡中院在“工作人员接待上访群众情况”指标中,排名全省第一。现在,来法院反映问题的少了,咨询问题的多了;批评指责的少了,肯定表扬的多了。
王伯勋经常这样告诫干警:“治善必达情,达情必近人。作为领导干部就是要善于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要想赢得民心,就应该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拉近群众的心。而如何把好事办好,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前提就是要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他的话,处处浸透着“司法为民”的情怀。
“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边远地区的群众打得了官司,让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这是新乡两级法院的法官对“民生法院”的诠释。
关注民生是法院俯身要做好的事,简化诉讼程序、马锡五审判方式、摇号工作室制度、院长接访制度、集中清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活动……这一系列的制度、措施,让新乡市两级法院的法官常怀为民之心。
“为民、便民、亲民、爱民”的“八字经”成为了新乡市两级法院法官们办理案件的职业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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