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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新法院:在司法为民中播撒爱心

2013-03-05 12:48: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月朵,月朵,法官叔叔来看你了”,3月2日下午,江西省永新县边远山区才丰乡珊溪村,村民吴老汉的一声急呼,把本来春寒料峭、安详静谧的山村“喊”得顿时热闹了起来。

    村口,一群身着法官制服的人,紧跟在一个胖胖的身影后面,急匆匆地走来。这个胖胖的领头人,是周文奇。

    “周叔叔……”小月朵兴奋地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

    周文奇有多重身份:既是永新县人民法院法官,又是永新县志愿者协会理事长,还是“全省学雷锋先进典型”、“感动吉安道德模范”。今天,周文奇率领该院5名青年法官,来珊溪村开展“爱洒三月天——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这次活动有些特殊——给案件困难当事人送温暖。

    月朵,是永新法院审理的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受害人的小孩,今年8岁。她的父亲在她3个月大的时候因病去世,妈妈随后一走了之,至今杳无音信。2012年,她的爷爷、奶奶又遭遇交通事故,爷爷当场身亡。永新法院判决肇事者赔付各项费用20多万元,但因肇事者家庭也十分困难,实际赔偿到位额仅5万元,小月朵和奶奶艰难度日。这次法官志愿者来到月朵家,除带来了牛奶、水果外,还送来了600元的助学款。

    “法官叔叔阿姨和奶奶一样亲”, 小月朵稚嫩的声音说出了她的心里话。和小月朵有相同感受的何止她一人?当天,周文奇他们先后走访了5起案件的6名困难当事人,为他们送去了牛奶、水果及帮扶资金,并详细调查了他们的家庭状况。根据困难程度和类别的不同,县志愿者协会将把这些困难当事人分别纳入“阳光助学计划”、“关爱孤寡(空巢)老人”等帮扶项目。今后,贫困学生将每月获得助学款,孤寡老人将每月收到米、油和肉食。

    这次“爱洒三月天——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永新县志愿者协会联合县法院开展的一项创新举措。为更好地实现在为民司法中播撒爱心、温暖社会的崇高追求,永新法院充分利用周文奇担任县志愿者协会理事长的优势,积极推行法官志愿服务联动司法救助的机制,这一机制从2012年3月开始推动。

    这项救助机制由周文奇提议构建,得到县法院党组的赞誉和肯定。该院首先由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对受理的审判、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出面临实际困难的当事人,由院办公室建档备案。至今,该院梳理了从2011年12月15日以来受理的所有案件,初步确定了13名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

    随后,该院法官志愿者小分队利用周末时间,详细了解困难人员的情况,并对是否需要救助和需要多大的救助提出初步意见。另外,对困难案件当事人实施救助后还要进行跟踪反馈,随时留心对困难当事人的救助是否到位,救助效果如何,是否需要增加或变更救助措施等。

    图为法官志愿者和月朵合影留念。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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