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后,看守所的执法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建议,尽快制定看守所法,以适应新形势下看守所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而不断完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
许文有提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与完善,其中特别明确了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地位,对于改进看守所工作及保障人权起到非常好的作用。
许文有说,近年来,全国各地看守所面向社会开放,敞开大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及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将执法管理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改进工作,赢得群众一致称赞。仅2012年,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就先后邀请8批次、近百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广泛征求意见,得到各界赞誉;北京市看守所也先后邀请几十个国家驻华使馆警务联络官、媒体记者参观,执法管理工作获得高度评价。
许文有建议,在看守所执法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大背景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已经难以适应看守所实际工作的需要,因此,尽快制定看守所法已经迫在眉睫。(记者 郭坤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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