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多项亮点工作成为江苏品牌。近日,最高法院专门致信省法院,对江苏省法院2012年度少年法庭工作推介表扬。省法院院长许前飞批示要求,省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省法院工作再创辉煌作出贡献。
据了解,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在专门机构建设、专业队伍培养、审判方式改革、司法行为规范以及特色审判制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司法业绩,审前社会调查、前科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法庭全程教育模式”以及“模拟法庭情景剧”等亮点工作成为江苏品牌,得到最高法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同,为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去年底,最高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扩大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范围,江苏省南京中院、常州中院及徐州中院榜上有名。至此,连同2006年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17家首批试点法院之一的苏州中院,江苏省目前已有4家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试点法院数量居全国之首。
近年来,省法院充分发挥首批试点法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建设和涉少审判工作均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家中院、77家基层法院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分别占全省中级法院总数的53.8%和基层法院总数的71.3%。其中,苏州、常州、徐州、连云港、淮安五市法院基本实现了两级法院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覆盖。
(记者 翟敏 通讯员 吴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