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
广东检察机关一直把执法公信力建设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基础性工程,并落实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素质建设、执法公开等各个方面。2008年开始,全省检察机关便通过深入推行“阳光检务”,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内外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2008年5月,广东省检察院出台了全面推行“阳光检务”“八项机制”,涵盖案件集中管理、说理制度、加强人大监督等多个方面。2010年,我们又出台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务”的“十项机制”。这些机制规定,将“阳光检务”的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根植于每一位干警的心中,规范了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行为,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步。
“阳光检务”的举措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今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2012)》中,广东省检察院在全国省级检察院检务公开情况测评中名列首位,这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深入推进“阳光检务”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广东检察机关将继续以“阳光检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力度和广度,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素质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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