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提出加强执法管理理念这一要求。3月4日,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高绪文、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刘新云、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做客人民网“执法规范化建设系列访谈”栏目,参加了主题为“创新制度机制,加强执法管理”的访谈。
五项措施加强执法管理
主持人:公安机关在加强执法管理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高绪文: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采取了5项措施:明确各级公安法制部门为执法管理牵头部门,在县级公安机关推行法制员制度,对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开展规范化改造,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近4年来,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数、撤销率和变更率年均分别下降3.75%、2.72%和0.72%,涉法涉警有责信访案件逐年下降。
主持人:为什么要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法制员制度?
高绪文:执法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公安机关。2010年,公安部制定了专门意见,要求县级公安机关在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派驻或者配备法制员。目前,全国专兼职法制员超过10万人。
考评指标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主持人:公安机关为什么要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改革后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高绪文:实践证明,执法质量考评是有效加强执法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已经成为公安法制工作的一个“品牌”。公安部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逐步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把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作为确定年度考评成绩的重要依据,把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结合起来。
主持人:济南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取得了哪些效果?
刘新云:济南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日常考核评议规定,将年底考核改为按季度考核。同时,将户政、出入境、车管、信访案件办理等工作纳入日常考评和动态考评范围,实现对所有执法活动的监督考核。此外,法制员对所有案件的办理过程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主持人:怎样评价执法质量考评?
沈岿: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质量考评是塑造执法行为的重要力量,当前的改革体现了执法理念由重“量”向重“质”转变。此外,当前的改革体现了科学管理、创新管理的理念,考核指标设立做到依法、科学、有效、统一。
信息化催生执法管理新模式
主持人:公安机关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高绪文:为适应信息化对公安机关执法管理新要求,公安部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目前,各地普遍研发了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和监督考评系统,逐步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考评新模式。
主持人:公安法制部门在加强执法管理中扮演什么角色?
高绪文: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发挥了组织协调推动的作用。公安部2011年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公安法制部门履职能力建设必须以加强执法管理为主线,还明确规定法制部门是执法管理的牵头部门。
主持人:下一步,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方面有什么打算?
高绪文:我们将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要求,搞好执法管理顶层设计,抓好理论研究,完善执法管理手段,落实执法管理保障,使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系统、高效、规范。(记者 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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