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近3000人,我能成为其中一分子,感到非常荣幸。”3月4日中午,在江苏省代表团驻地,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代表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自从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至今,林志梅是南京检察机关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也是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领域的第一位全国人大代表。
“我明白我代表的是南京市检察机关的全体人员。新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感到有很大的压力。”林志梅笑着说。
“来北京参加会议之前,给我们人大代表每人发了五本书都是关于人大的一些知识。我利用一个多月时间,认真地学习这些相关规定。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作为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议案和建议。但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调研走访,在未来的5年里,我履职的定位就是要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人民的诉求进行调研。”虽然是个新代表,但林志梅的心中已经对未来5年的履职有了一个想法。
“南京市在2004年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江苏省在2006年制定了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现在部分省市也都出台了条例,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我们检察机关平时在开展工作时,特别需要一部国家层面上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在我履职的未来5年里,我要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加强调研,积极推动预防犯罪方面的立法,我希望通过我的推动,能让更多的人了解这方面工作。”谈起预防职务犯罪,林志梅是很有发言权的。
从2003年,南京市检察院就组织南京各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此举开创全国先河。“这项活动开展至今已10年,现在有1326家单位参加这个活动。”林志梅对这些数字清晰地脱口而出,因为正是她从始至今在力推这项活动。因为多年来出色的工作,去年底林志梅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价她“开创了大都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模式”。
“可能很多人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了解不多,特别是对预防犯罪这方面的工作了解不多,而我们的职能就是宣传法律,让更多的公职人员知法守法遵法,我们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就是要推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预防大格局。”林志梅的话语中充满了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信心。
林志梅还十分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她介绍,仅南京市过去两年中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就达75件161人,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目前已经提起公诉73件158人。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各级司法机关查处力度加强,仅2012年就比2011年数字增长了4倍多。其中,去年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还成功办理了南京第一起“地沟油”犯罪案件,涉案“地沟油”均是用废弃动物油脂、变质的内脏制成,目前食用油检测的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几项,按照常规检测,几乎全部合格,再次暴露了当前执法查处工作的难点尚存。
林志梅认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在进一步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应形成各单位统一协调、防范和打击的合力,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与法院、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惩治相关犯罪,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保持高压态势;要与法院、公安、食安办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讨、业务交流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打击合力;要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的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履行管理职责;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发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积极举报涉及食品药品的犯罪活动。
林志梅还强调说,过去一些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中,执法机关基于部门经济利益考虑,存在着“以罚代刑”现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惩戒处罚力度,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受到了影响。检察机关可以对一些确属于构成犯罪、但没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此外,还应当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减少执法与司法裁量权的幅度和权限,细化惩处条款,同时改革现有的多头多部门管理的体制,为在办案中明确查办职务犯罪主体,扫除法律障碍。(记者于呐洋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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