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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往届情况看如何提出高质量的议案

2013-03-04 10:31: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京召开,来自公安系统的14名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也将开始履职。作为200多万公安民警的代表,代表们如何才能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如何才能提出更多更有质量的议案?日前,本报多路记者分别采访了再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陈伟才和往届全国人大代表陈先岩、刘丽涛、万凯,请他们梳理过去几年参与提出议案的经验和落实反馈情况,总结得失感受。

    【人物档案】

    陈伟才: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

    陈先岩: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副政委

    刘丽涛: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万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进贤县县长

    【履职感受】

    陈伟才:全心全意当好代表

    这几年来,我一直努力履行职责,既然大家信任我,推荐我做代表,那我就要对得起代表这个身份,更要对得起推荐我的人,要真正代表老百姓,真正代表警队发出声音。虽然自己能力有限,但我认为自己始终全心全意当好代表。

    陈先岩:倍加珍惜,尽心履职

    10年履职过程中,我倍加珍惜,尽心履职。我对自己的人大代表履职之路基本满意。当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的机会多了,人大代表身份特殊,对政府的管理工作能够产生一定影响,自己说的话管用,提出的建议常常被采纳,我也有意识利用这一点帮助百姓解决实际困难,比如帮助解决扬州老小区改造中沉积的问题,帮助一位故意伤害案的受害人讨回公道等。

    刘丽涛:充分准备,尽职尽责

    我当全国人大代表10年,自认为还是尽职尽责的。这些年,我平时就要注意调查研究,掌握群众关注的公安工作热点问题,形成议案草稿。这些年开会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到我们这个讨论组来,我都发言。往往是在去北京的火车上我都在想,要说什么,怎么说。有一次我发言时,中央领导突然问“新沂保安有多少”、“按什么比例配备的”、“经费到位如何”等多个问题,我都详细准确地一一作答,如果没有前期准备,是不可能做到的。

    万凯:展示民警良好形象

    当全国人大代表5年来,我通过代表发言,把公安机关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向全国人民传递,把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职守的形象展示了出来;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议案或建议的形式,向全国人大相关部门提出,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通过参会,拓展了视野,开阔了眼界,让自己从更高的角度考虑公安工作和自身工作,为以后做好工作打下了基础。

    提出议案和持续关注最终促成法律修改

    □居民身份证法中增加登记指纹信息的规定,人大代表发挥了重要作用

    □把“城市”改为“城乡”,虽是一字之差,效果却大不一样

    2011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并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在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指纹信息,有关部门可以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可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陈先岩、刘丽涛等公安系统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持续关注对这一修改起到了重大推进作用。

    提出议案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之一,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代表都会联名就制定、修改、解释法律提出一些议案。过去几年,陈伟才、陈先岩、刘丽涛、万凯等也领衔或者参与了相关议案的提出,这些议案有的已经得到落实,有的仍需继续推动落实。

    陈先岩说:“10年间,我参与提出的修改身份证法、消防法等8件议案已经落实了7件,如修订后的消防法第8条将原适用于‘城市’的消防规划修改为适用于‘城乡’,虽是一字之差,效果却大不一样,这样就在法律层面上保障了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

    “我在江苏新沂任公安局长时,当地非法传销很猖獗,引发了很多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案件。”刘丽涛说,“我注意到,对传销组织的头目,只能以非法经营罪处理,起不到足够的惩处、震慑作用,所以提交了在刑法中增设传销罪的议案。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能够推动一部法律的修改,在陈先岩看来是一种极大的荣誉,刘丽涛则认为是一件特别让人兴奋的事情。

    陈伟才告诉了记者一件特别有纪念意义的事:2010年9月1日当天,他和女儿特意去电信营业网点,实名登记了女儿的手机号码。陈伟才说,当日起正式实施的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与包括他在内的人大代表的积极推动密不可分。

    2010年3月,针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日趋突出的情形,陈伟才提出了《实行手机实名制,预防和打击手机短信诈骗》议案,建议实行手机实名登记,对新办理入网的手机用户全部实行实名制。很快,国家出台相应政策,从2010年9月1日起,工信部在全国多个省市 (包括广东省)逐步推行手机实名制,计划在3年逐步过渡完成。

    “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多了,我会重点关注手机实名制的进展情况。”陈伟才说。

    议案要想得到支持和落实并非易事

    □只有符合大多数人利益、主题是百姓和社会关注的,议案才可能得到落实

    □如果执法中发现法律有缺陷,可通过调研和与同事交流形成共识,这种议案才有分量

    在陈伟才、陈先岩、刘丽涛、万凯等看来,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要想获得其他代表的支持、要想得到落实,并非易事,不但议案主题要有针对性、普遍性,而且内容要有说服力、有可操作性,所以一定要精心准备。

    陈伟才介绍,为了准备议案,他一年差不多拿出几个月的业余时间收集百姓、警队反映的情况。针对比较突出的问题,他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2个月进行专题调研。“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都排满了,但议案并不等于任务,还要看收集的情况有没有针对性、可行性,成熟一个提一个,不成熟的话,提了也没用。”

    “议案只有符合大多数人利益、主题是百姓和社会关注的,才可能得到落实。”刘丽涛说,“每次两会前,我都要进行调研,而且我提的议案都是基于我熟悉的工作。在刑法中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议案的落实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刚开始当代表时,不清楚如何履行代表职务,提建议的效果不理想。后来我认真学习了代表法等,才找到了 ‘门道’。”陈先岩认为,公安系统的人大代表要善于利用自己的职业身份在生活中发现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如果发现现行法律有缺陷,可以进行调研,可以和身边及法制部门的同事交流,最终通过交流形成共识,这样形成的议案才会有分量。

    记者了解到,每年一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前后,是陈先岩最忙的时候。为了提交高质量的议案,他曾连续3年到农村调查走访,如果没有扎实的调研工作,就很难提出修改消防法具体条款的议案来。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可以提出议案。陈先岩说:“有人大代表认为邀请其他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有难度,但我认为只要议案过硬,自己对议案本身了解深刻,寻求其他人大代表的支持并不难。几年来,我提的议案引发代表们的高度关注,每次寻求支持都非常顺利。”

    议案没有落实有多方面原因

    □提出议案并不代表能够立即解决问题,但至少能够引起关注

    □有些议案的落实需要时间,需要耐心等待

    对有些议案没有被落实,陈伟才、陈先岩、刘丽涛、万凯看来,有多方面原因,有的是议案本身需要补充,有的是议案涉及内容推出的时机还不够成熟。

    2012年,曾任南昌市公安局桑海分局、青山湖分局局长的万凯提出了明确警察加班补偿报酬问题等议案。万凯说:“加班报酬问题,各地政府比较关心,正逐步提高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但这是与各地行政人员同步提高的,没有体现警察工作的特殊性,仍需新一届人大代表继续呼吁、推动。”

    2003年,刘丽涛领衔提出了建议修改刑法、增设“袭警罪”的议案。“有关部门回复时表示,现在我们国家增设这一罪名的条件还不成熟。”刘丽涛说,她能理解这一答复,于是从2003年起的几年间,每年都提交有关设立该罪名的议案。

    记者注意到,在刘丽涛的积极推动下,在此后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宋玉兰、万凯、许智慧、张庆伟等越来越多的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支持在刑法中增设“袭警罪”。“我这么坚持,是因为我代表了200多万名中国警察。”刘丽涛说,希望这一建议尽快得到落实。

    陈伟才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清楚,提出议案并不代表能够立即解决问题,但最起码,我们的想法能够引起关注,所表达的声音能够得到回应,如果表达的声音多了,就有助于加快落实进程。”

    2012年,陈伟才建议对涉法信访如何进行终结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尽快完善人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法院裁决进行监督的可操作性程序,在强化司法救济和司法权威的过程中逐渐消解“涉法信访”。“该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但当时的回应不够具体,并且议案当中提及促进司法判断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这个过程需要时间,需要我们耐心等待。”

    【嘱托期待】

    陈伟才: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

    200多万名民警中才产生十几名全国人大代表,机会来之不易,所以大家要结合自己岗位工作,将自己熟悉的问题向国家积极呼吁,反映心声,通过改进各项工作推动社会进步。公安工作没有个人利益,所以议案、建议都要建立在老百姓的利益上面。

    陈先岩:关注身边事,关注全局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非常荣耀,但要始终站在国家层面,想着百姓的事情,做人民代表应该做的事,这样才能无愧于这个光荣的称呼。当全国人大代表,既要关注身边的事,更要关注全局的事,要分清局部的还是全局的问题,地区性的还是全国性的问题。局部问题可以通过一些途径向市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而普遍的、共性的问题,就要以代表建议或议案的方式提出。

    刘丽涛:关注基层,关注实践

    对新一届公安系统全国人大代表,我想说,当全国人大代表是荣誉,更是责任,公安系统的代表本来就不多,担负着重大的责任,要关注基层,关注公安工作实践,真正把广大公安民警的呼声,把公安工作的需求传递上去,为中央决策提供真实的依据;同时,代表们亲耳聆听中央的声音,感受中央领导的指导和关爱,要及时准确地把中央的声音传达下来,指导我们的公安工作。

    万凯:多提高质量的议案

    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这种场合,向全国人民展示新时期公安队伍的新形象;通过履职,提供能够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瓶颈的好思路、好举措,向最高权力机关多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的新时代公安民警。

    【相关链接】

    一般程序▲▲▲

    根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议案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制定、修改、解释法律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就制定、修改、解释法律提出议案。实践中,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大多数属于这一方面。

    另外,人大代表还可以就违宪行为的审查和纠正,就其他有关监督工作和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提出议案。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一是作用不同。审议和表决议案是人大进行立法或者做出重大决策的开始,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与代表相互沟通和改进自身工作的过程。

    二是主体不同。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人数,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没有人数上的要求。

    三是范围不同。代表提出议案的内容应当符合本级人大职权范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十分广泛,大部分属于政府工作范围。

    四是处理方式不同。代表议案提出后,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或者乡镇人大主席团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