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大力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显著标志之一。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加强法治建设和提高执法公信力“两个主基调”,深刻领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总部署、总要求,深刻认识法治中国建设本身就是大局,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各项事业法治化就是服务大局,积极促进检察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各项事业法治化。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工作中要切实增强“环境”意识,高度重视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推动营造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与此同时,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体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要求,解决好自身在思想认识、执法观念、工作作风、检察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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