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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2012年追诉漏罪数同比大幅上升

2013-03-04 08:35: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建立办案考核机制,把追诉工作情况纳入公诉干警绩效考核中。”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公诉部门2012年创新考核办法,有效激发了公诉干警追诉漏罪、漏犯的积极性。2012年至今,该院共追诉漏犯9人、漏罪76宗,两个数字同比分别上升了12.5%和230.4%。

    记者了解到,创新后的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干警在审查案件中若发现漏罪、漏犯,建议侦查机关追诉或直接起诉后,经法院判决认定的,每追加一宗事实,加1分,每追诉一罪,加3分,每追加一人,加5分。相反,若发现明显的漏罪、漏犯线索,未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建议的,每漏一罪或一人,减2分。

    “追诉漏罪漏犯情况直接与绩效考核挂钩,这就激励我们在审查案件时更加细致谨慎,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监督处理。”一位公诉干警告诉记者。

    据悉,早在考核办法建立和创新之前,海口市检察院就已将依法追诉漏罪、漏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项举措提高公诉干警追诉漏罪、漏犯的能力。

    “椰城公诉讲坛”是该院的一项学习品牌。刑诉法修改后,该院通过公诉讲坛使干警们对修改后刑诉法的新内容、新要求入脑入心,为推进追诉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办案实践中,该院鼓励公诉干警在审查案件时务必做到“眼勤”、“脑勤”、“口勤”、“腿勤”,认真核实每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每名犯罪嫌疑人所涉的罪名和案件数,通过全面审查,发现疑点和破绽,深挖漏罪、漏犯。

    在办理刘伟烈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时,承办人通过认真审查认为,刘伟烈可能还涉嫌参与其他骗取海关批文的行为,于是通过补充侦查、调取书证等,深入挖掘漏罪线索,最终查明了刘伟烈利用侯某等22人的名义骗取批文的犯罪事实。

    在审查林绍南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一案时,公诉人员发现林绍南的行为还涉嫌职务犯罪,并符合民事督促起诉的情形,第一时间将相关线索移送反贪及民行部门,使其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同时,通过民事督促起诉,为国家挽回了近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郭艳华 宁丽)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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