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梅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成就举世瞩目: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越来越重视。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总书记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检察工作越来越规范,“理性、平和、规范、文明”已深深根植到了每个检察人心中。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从立法转向了法律的执行和使用上来,也就是说转向了司法。同时,随着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的到来,大量的社会矛盾以司法个案的形式涌进了司法系统,司法成为各种利益、各种矛盾的集散地。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作出批示,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作为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的一名“预防人”,我非常关注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工作的进展。据我了解,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198名代表提出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议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150名代表提出同样的议案。目前,全国近20个省市区的省级人大制定并实施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这为全国性的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