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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万余次

2013-03-02 09:16: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获悉,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万余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20余万家,被查询个人127万余人,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625家单位、1253名个人作了处置。

    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通过系统改造和程序升级,实现全国联网后,查询量大幅增多,查询效率明显提高,应用力度增大,信息价值提升,规制效果倍增。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查询次数同比增加41%,受处置单位和个人同比分别增加17.3%、41.3%。各级检察机关与有关主管部门共同或分别制定廉洁准入、工作规范等与查询有关的文件、规定900多个,12个省(区、市)制定廉洁准入规定和相关查询规定20多个。

    据介绍,高检院除重点抓好信息录入、宣传推广和实际应用等方面的工作之外,全面加强了查询工作的管理。一是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安排专人负责查询系统的管理,维护查询系统网络正常运行。二是扩充行贿犯罪档案库,不间断的系统升级,增加受贿犯罪和行贿行为录入、审核和查询模块,使原来仅包括行贿犯罪信息的档案库更加丰富。三是实现对查询告知函的真伪检验,统一启用二维码防伪标志,赋予查询告知函以“防伪身份证”,避免变造、伪造查询告知函的现象发生。四是调整案件信息修改审批权限,明确要求,地市级以下检察院修改录入信息的须报省级检察院审批,同时向高检院备案,省级检察院需修改已录入信息的须报高检院审批。五是加强查询“窗口”建设,健全接待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接待纪律和作风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规范查询工作的管理和操作,积极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配套制度、规定,完善廉政准入监管机制,厉行廉洁准入,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规范和限制,使行贿者受惩戒,守法、守廉者受褒奖。(记者戴佳)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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