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不仅凸显了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更进一步强调了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有学者认为:未来改革发展任务很重,特别是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如果要很好地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就要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推进改革与发展。改革的困难在于涉及到既有利益的调整,因此只有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此不论是从方法、手段来说,运用法治的思维,加强法治工作都会是推动我国未来改革发展的一剂良药。 详细>>
25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13年《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共分为总报告、专题报告、国情调研报告和地方法治四个部分,对立法、犯罪形势、不动产征收、城市防灾减灾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围绕政府透明度、司法透明度、检务透明度、政府采购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完善建议。
法治蓝皮书指出,继2011年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建成以来,立法工作重心从填补立法空白逐步向制度完善、提高立法质量转变,并更加重视立法的公开与公众参与,但还存在清理滞后、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政府透明度继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明显,但部分领域主动公开效果仍不理想,申请公开障碍重重。司法机关继续注重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提升专业化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指出司法机制与观念仍然存在顽疾,侵蚀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国务院公布的《农业保险条例》、 文化部出台并公布的《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近年来,国家在“三农”、社保、住房等民生领域,制定了大量的惠民政策。一些不法人员却从中侵蚀民利,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专家认为,群众对民生领域腐败的“容忍度”较低,极易激化社会矛盾,亟须封堵制度漏洞。国家在制定惠民政策时,应建立论证体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反制措施。
同时,一些检察官建议规范基层执行部门的职能,加强项目、资金审批权力的监管;建立预防调查机制,主动查找行业潜规则,在指导办案的同时推进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发生。此外,应畅通民生领域防治腐败的举报渠道,加强投诉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要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堵塞漏洞。详细>>
五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过去五年,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人心,并被融进了每一部法律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成为人大立法最鲜明的主题。随着民意的深度介入,一部又一部法律精品问世。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有47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31万多人提出179万多条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人大监督的渠道扩大,带来的是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公信度、影响力的提高,带来的是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广泛传播。而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新形式的出现,为人大监督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7年以来,人民法院对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呈现严厉打击趋势,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持续提高,从17.58%提高到了22.91%;非监禁刑率持续降低,从48.75%降低到了38.08%。详细>>
近日,著名歌唱家李双江的儿子李某涉嫌参与轮奸一案这几天不断发酵,李某从小到大的照片、成长求学经历,乃至改名和绰号,均被网友和媒体一一扒出,广而告之。
多位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和法律界专家就此问题接受采访时指出,未成年人犯罪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有关部门披露此类案件应当慎重和有限度,媒体报道时应当注重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对其今后回归社会造成不利影响。详细>>
近日,新疆出版发行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2008—2012年)》收录了2008年至2012年8月底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109部法律和法律性决定、决议,按照通过年限进行编排,共156万字。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汇编(2008—2012年)》收录了2008年至2012年9月底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现行有效的80部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决议,按照通过年限进行编排,共65万字。
近年来,上海法院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必须、五项制度”要求,坚持信访工作与审判执行并重,源头治理与矛盾化解并行,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以坚定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拓宽涉诉信访工作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让群众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伸张和保护,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改善了法院涉诉信访的严峻形势。2012年,上海法院进京访1069件次,同比下降25.1%。其中重复访778件次,同比下降24.3%;越级访107件次,同比下降35.5%。
江西省司法协理网络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展示出积极的辐射效应,实现了人民法院、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三赢”,不仅夯实了法院工作的群众基础,司法的社会认同度日渐提高,而且优化了综治工作的网络平台,使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更加顺畅,尤其是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使司法服务群众更加直接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