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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检察院分析企业高管犯罪多因“权”

2013-02-28 15:53: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网 

    近日,随着《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发布,企业管理层犯罪成为热议话题。

    “‘权’的核心性一方面表现为‘用权’,另一方面表现为‘买权’”,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说。

    根据统计,2011、2012两年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企业经理职务以上管理人员犯罪案件,约占全部职务、经济类犯罪总数的5%左右。

    其中,贪污侵占挪用类犯罪,约占全部统计案例34%。行受贿类犯罪约占全部统计案例21%。非法经营类犯罪约占全部统计案例8%。其他类型犯罪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占全部统计案例37%。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说,企业中经理以上管理层人员,掌控了一定的管理实权,包括企业事务的决定权、人事权、财权等等。如果,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管机制,相关人员就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为自己牟利。这也是贪污、侵占、挪用等犯罪高发的原因。

    在部分国有垄断行业中,企业的管理者代表国家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的控制权,很多周边行业和下游企业,为了从国有企业中获得利益,自然有求于这些企业的管理人员,于是出现了不少国企管理层人员受贿的案件。

    与大企业管理人员“用权”、“卖权”相对应,一些中小企业主为了从政府、大企业中获得利益和发展空间,往往希望通过贿买的方式直接进行,于是单位行贿类案件也是较为高发的。

    另外,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还介绍说,在人们的印象中,企业家这个称呼,代表了一个高智商、高素质的精英群体。这样一个群体从应然的角度来讲,应该是知法、懂法、守法的群体。然而,从近年犯罪统计数来看,这个群体的犯罪率还是相对较高的。

    从犯罪的类型来说,从2011年至2012年的发案情况看,贪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类犯罪以及行受贿类犯罪占到了全部统计案例的55%。此外,在一些私营企业中,制售伪劣产品,为融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也是较为多发的犯罪。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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