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广东公安边防总队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边防官兵举行主题党日活动。
2012年以来,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以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赋予的党务公开、重大工程立项及大项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常委会票决制、党代表任期制等试点任务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内民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激发广东边防活力、建成全国一流总队的基本保证。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部队党内民主建设。”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党委书记、政委王正平说。
党务运作:由“神秘化”到“阳光化”
敏感事项、热点问题、官兵关注必公开
党务公开是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党内民主的必由之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党委坚持敏感事项、热点问题、官兵关注“三个必公开”原则,研究出台了党务公开实施试行办法,将公开主体由基层党组织扩大到总队、支队级党委层面,将公开内容由常规工作向干部提拔、士官选取等重大敏感事项覆盖,并明确了7类64条公开目录及7项配套保障制度。
为确保公开内容体现实质、直指热点,总队、支队、大队级单位局域网上开辟了党务公开网页。各级围绕中心工作、贴近部队实际,及时、准确公开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各类敏感、热点事项,既保障了党员权利,又强化了党内监督。在研究干部任免、表彰奖励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上,以往难免有来自各方面的“打招呼”、“要关照”等现象。现在,把决策过程和结果第一时间公开,最大限度压缩了 “操作”空间,这些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推动了部队良好风气的形成。
机关车队士官、党员小陈说:“推行党务公开后,一些原来在普通官兵看来比较神秘的决策事项,现在都在事前、事中、事后得到及时公开。”
党委决策:由“有限民主”到“充分民主”
对重大问题实行票决制
“过去表决面对面,思想顾虑多,真实意愿难表达。现在实行票决制,事关部队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集体说了算。”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陈怀树说。实行票决制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以往党委决策一般都采取“面对面”举手表决或口头表决的形式,容易出现议不深、议不透却又能顺利通过的情况,决策不能完全体现民主。针对这一问题,边防总队积极探索推行了重大事项票决制,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与办法,明确将团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立项、大项经费开支、物业租赁等重大问题纳入票决范围。通过在票决过程中,设定“一人一票”、“不同事项选择差额、等额票决”等原则,让全体参会人员在充分“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决”,既充分发挥了集体智慧,又有效地扩大了党内民主。
去年以来,总队党委先后票决推荐了26名正团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了95名副团职领导干部。深圳边防支队、特检站、海警一支队、六支队4个支队级试点单位采用票决制决定重大事项27次,涉及金额1.35亿元,切实提升了党委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
党代表作用:由“一次性发挥”到“制度性发挥”
搭建党代表经常性参与党内事务平台
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真正发挥党代表经常性参与党内事务的作用,带动党员发挥主体作用,推动部队全面建设。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建立完善了联系党代表、列席会议、提案提议等8项配套制度,并在总队、支队两级党委设立党代表联络办公室,搭建了党代表随时、随处、随机参政议政的有效平台。
去年9月,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召开第二次党代会,进一步对党代表结构进行了优化。选举产生的475名党代表中,减少了团职以上干部代表比例,增加了营职以下基层党员官兵代表比例,增强了基层代表的话语权。同时,党代会首次推行了代表提案制度,全体代表共提交提案331个,经审查正式立案68个,213个具有参考价值的提案转为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推动部队全面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徐旭宇 马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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