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法治建设

全国法院生效判决3成适用非监禁刑

2013-02-28 08:45: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国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中符合适用条件的非监禁刑率稳中有升,从2007年的28.76%上升到2012年33.37%。

    据介绍,适用非监禁刑罚且符合在社区内执行条件的罪犯安排在社区内执行,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以及被执行人的亲属协助下开展社区矫正,能更有效地矫正他们的犯罪心理和不良习惯,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记者袁定波)

[责任编辑:王春圆]
相关报道

·非监禁刑评估要建立三项机制
·中国最高检: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高检院下发《决定》要求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最高检: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江西公检法司专人参与社矫非监禁刑罚执行更专业化
·广东五成未成年罪犯非监禁服刑

·广东五成未成年罪犯非监禁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