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针对地处山区、群众居住分散而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积极借助民力,运用“三三”制工作方法,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群防群治,做好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抓好“三支队伍”,确保组织落实。一是抓好村治保主任队伍建设。各村治保主任是派出所的最有力助手,在农村治安防范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派出所采取多种措施对他们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二是抓好由社区民警、乡镇司法所和各村民调员组成的民调队伍,加强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越级上访等问题。三是抓好以志愿者为主的治安巡逻队伍,加强昼夜巡逻,特别是搞好“三夏”、“三秋”和节假日巡逻,打击现行违法犯罪,维护农村治安秩序。
二是利用“三种方式”,搞好预警、防范宣传。一是短信预警。各派出所确定专人将最新发案特点及应当引起注意的信息,及时搜集、整理、编发,提醒人们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二是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活动。各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的“严打整治”、“缉枪治爆”等行动和农村特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造声势和舆论,动员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三是用好农村“大喇叭”广播。该县318个行政村,村村都有“大喇叭”,各派出所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大力宣传一些需要让群众知晓的警务工作。
三是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促进社会稳定。一是做好重点部位治安隐患的排查整治。社区民警和村治保主任将村内学校、企业、商店、卫生所等单位和农田、水利、电力设施、牲畜棚、农机具仓库等部位作为重点,经常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二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各派出所立足于抓早、抓小,积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及时共同调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搞好群众联防、邻里守望。在山区农村,群众居住比较分散,在农忙时往往举家下地干活,便委托其他村民帮助照看家门,发现可疑人立即查问、报警,达到了群防群治的目的,盗窃案件大大减少。(李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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