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灭失”的证据 ——探访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电子证据实验室
技术人员现场取证 通讯员王宪江记者程丁摄
设计理念超前的电子证据实验室
“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各种电子设备正在日益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同时也改变着传统的犯罪形式,早在2011年,我院就敏感地意识到,电子证据将成为检察办案的又一有力工具,当年3月24日,北京首个电子证据实验室在我院建成,并面向全市检察机关提供专业化服务。”2月2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下称二分院)检察技术处处长吴铭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说明电子证据的效力和积极作用已经得到认可。”吴铭自信地说,“无论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多么隐蔽,我们都会尽力通过技术手段,找到那些‘灭失’的电子证据,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当我看到一个文件的松弛区时,发现里面可能有文字信息,经调整文本编码,看到一段约50余字的日记。”
“电子证据,是指由电子信息技术应用而出现的、各种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及其派生物。”吴铭介绍,由于大量存储在相关介质上的数据容易被犯罪分子蓄意破坏,传统的取证方式很难锁定电子证据。加之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案件难于突破。“这时,利用科技手段恢复提取被犯罪分子销毁的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吴铭说。
在一起涉嫌渎职案中,涉案人员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又不掌握相关证据,侦查工作陷入僵局。办案部门委托二分院电子证据实验室检验扣押的涉案公司出纳员杨某使用的电脑和两个U盘,要求提取、恢复相关财务信息。技术人员于海岩通过设置一些关键词,搜索后未发现有价值的信息,便用“″““““软件逐个浏览文件。
“当我看到一个文件的松弛区(一个文件被删除后,系统将另一个文件再分配到这个位置时,会将前面的内容覆盖,如果后一个文件占用的空间小,剩下的空间称松弛区)时,发现里面可能有文字信息,经调整文本编码,看到一段约50余字的日记。这段日记记载了杨某不到一周的生活,内容包括早锻炼时间、买什么菜之类,都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我们就此推断杨某有记日记的习惯,日记中可能有有价值的信息。”于海岩说。
根据松弛区中的记录,于海岩断定U盘的其他部分肯定也有残留内容,再次检查U盘,调整关键词全盘搜索,他惊喜地发现与关键词相关的结果有七八千个,逐个查看后发现这些内容分布在约200段碎片中,且比较连续。于海岩经过手工拼接,将不连续的内容组合成了时间跨度为3年的流水账日记。他分析后发现,其中大量内容记录了资金处理情况、不同银行卡之间资金转移情况、相关人员的资金使用情况,还有杨某一次旅游遇到相关人员的情况,而这一情况与某个涉案事实有直接的对应关系。
办案人员立刻将这些内容送给司法会计对账,结果成为查处该公司行贿涉案人员的有力证据。办案人员以日记为突破口,很快攻克了此案。
“其实,我们实验室的功能主要是,恢复提取送检手机、硬盘、U盘、数码摄像机等存储介质中的相关数据,为办案人员破案提供便利,提高办案效率。”吴铭举例说,在一个贪污案件中,该实验室从一部涉案“°°1P“d手机中提取了大量信息:电话簿1100余条、短讯1400余条、通话记录3000余条。技术人员将这些信息转换为电子表格,方便了办案人员检索信息,与在手机上逐条查看相比,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很快,办案人员从电话簿中找到了尚不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号码,为突破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将该手机委托给电子证据实验室重新检验,结果从手机中发现被告人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信息。”
“随着我们与自侦部门的不断合作,实验室的工作逐渐被其他业务部门认可,公诉部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也会委托我们提供技术支持。”吴铭说。
二分院在审查起诉张某等4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过程中,张某对其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张某解释说,他只是个吸毒者,毒品是其他3个人的,与他无关。“认定张某犯罪的客观证据又相对薄弱,案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委托有关部门对扣押的张某手机进行鉴定,但鉴定结果为‘无法提取出手机内的信息’。如果再无新证据,案件将面临撤案风险。”此案公诉人王蕾对记者说,“后来,我们将张某的手机送到本院电子证据实验室检验。”
检验此手机的技术人员李毅介绍,他通过多种方法,反复实验,最终将该部手机的通话记录、短信息、记事本全部恢复,并从中提取到该毒品犯罪案中上下家之间的通话及短信记录,尤其是提取到了张某贩卖毒品的记账本,公诉部门成功将张某提起公诉。
“该案能够顺利起诉,得益于我院科技强检的发展思路。电子证据实验室为办案一线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开拓了检察技术服务办案的新途径、新领域。”张某被起诉后,公诉人王蕾说。
“我们恢复提取的电子证据,除了有能够定罪的,还有涉及量刑的。”吴铭说,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该院审查起诉的一起新婚杀妻案。
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时,认定“被告人因故将妻子杀死”,但对于杀人动机没有解释,除被告人口供外,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被告人相当熟悉法律,据他供述,杀人动机是“女方要求在男方购买房子的产权证加上自己的姓名,女方还要求管理所有家庭财产”等家庭琐事纠纷,怒而杀妻。办案检察官李伟第一次提讯被告人时,被告人就提出:“我这个案子应该属于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杀人案,不适用死刑。”
办案检察官李伟介绍,此案中被告人的杀人动机疑点重重:被害人家庭富裕,刚要给被害人购买价值几百万的房子;被害人与被告人相恋近2年,如果有此要求应该早已提出;即使被害人提出了管理财产问题,被告人也不至于采取杀人手段解决问题。案件审查阶段,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多次来访,根本不相信被告人说的杀人原因。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手机,经鉴定“未发现有价值线索”。
“我们将该手机委托给电子证据实验室重新检验,结果从手机中发现被告人长期与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信息。”公诉检察官李伟说。庭审时他出示的这一检验结果,震惊了整个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更是当庭对被告人“深爱妻子”的言行予以斥责。最终,法院认为“本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系家庭矛盾引发”,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果不及时固定,非常容易灭失。电子证据实验室对我们业务部门工作的支持,不言而喻。”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而证据中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果不及时固定,非常容易灭失。电子证据实验室对我们业务部门工作的支持,不言而喻。”谈起电子证据实验室对自己工作的影响,二分院未检处检察官王巍说。
据王巍介绍,二分院未检处成立以来,首例被告人因突发急症取保候审的案件是她办理的。她为被告人办理取保手续时,除作书面笔录外,还用手机将整个过程录了下来。回院后,未检处委托电子证据实验室将她手机中的视听资料进行证据固定。技术人员将其手机中的视听资料采集下来,刻成了光盘,存档备份。王巍说:“如果我院没有电子证据实验室,就很难实现,只能求助于外边的相关机构。但是这样,不利于案件的保密,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至于电子证据在查明案件真相,化解矛盾方面所起的作用,王巍也深有体会。她以去年审查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例进行说明。该案死者与一名女生发生了矛盾,俩人约在校门口见面。女生到了校门口未看见死者,离开了。在路上,她碰见了一个男同学,对他说有人要欺负自己,这个男同学于是叫人教训对方,不想在群殴中将其打死。“按照法律规定,该女生未满16周岁,不适用聚众斗殴罪。如果她与死者存在事前约架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但女生拒不承认与死者约过架,也未找到相关证据证明。所以,公安机关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王巍说。
死者家属对此处理结果十分不满,一口咬定死者是因为与该女生发生冲突,才导致死亡的,多次找到王巍,要求追究女生的刑事责任。王巍想,死者手机中或许有这方面的信息,为查明真相,也为说服死者家属,未检处委托电子证据实验室检验死者生前使用的手机。技术人员恢复提取了该手机中的短信和QQ聊天记录,从中未发现二人事前约架的内容。
王巍根据检验结果,从法律角度给死者家属解释了不追究女生刑事责任的原因。死者家属情绪平复后,她又做女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从公平角度让他们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女生家长表示同意。死者家属拿到补偿款后,动情地对王巍说:“谢谢!回家后多学点法律知识,以免再犯糊涂。”
“我院电子证据实验室建成以来,共受理委托检验案件40件、检材158件,其中涉及自侦部门31件、诉讼等部门9件;受理委托检验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2年就受理委托检验案件20件。”二分院副检察长张家贞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证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翟兰云)
·探访守护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安全的边防官兵
·探访上海窗口服务机构节后工作首日迎客状态
·探访安徽省第一家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
·探访安徽省首家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
·探访广东高明监狱艾滋病服刑人员监区
·探访春运:为了那张回家的车票 15元盒饭车上真有吗
·探访春运:为了那张回家的车票 15元盒饭车上真有吗
·走基层:那群不能回家过年的人 探访春运背后的故事
·春运前探访“火车医院”
·代购火车票 算不算“黄牛” 春运前夕探访“12306”
·春运前夕,探访南昌“12306”
·用爱撑起一片天 探访兰州市儿童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