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伤害
都有哪些形式
市高级法院陈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将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归纳为七种形式。
1
课间伤害
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2
挤压与踩踏事故
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黑暗和狭窄的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踩踏等事故。
3
交通事故
缺乏交通知识和忽视交通规则: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骑车带人等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造成的伤害。
4
活动伤害
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在劳动或社会实践中安全意识差,操作不熟练或不规范而造成的伤害。
5
管理缺失事故
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如学生因取暖、用电、饮食卫生不当而造成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
6
教育缺失事故
少数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到有危险的山塘、水库、河流及其他水域游泳,造成意外溺水死亡。
7
特殊伤害
因学生心理状态异常,受到意外冲击,易造成的自伤、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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