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我复原”的保护神
“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公司的诉讼案件数明显下降,终于可以轻松上阵了。多亏有法官相助才使我们有信心将企业好好地、长远地经营下去……”在2012年11月召开的金华市企业司法帮扶府院推进会上,晟元集团负责人毫不掩饰感激之情。
晟元集团是家有着60年历史的建筑企业,效益也不错,但因业主工程款不到位造成企业频繁遭到材料商的起诉和财产查封;同时,有些项目承包人的不法经营行为也严重地侵害着企业的利益,致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频发,从2007年开始,晟元集团诉讼案件以每年近30%的比例增加。金华中院了解情况后,多次走访调研,帮助建立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和法律防范制度。同时帮助集团员工进一步加强了对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不断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晟元公司自我复原能力大大提升,诉讼案件数明显下降。
为实实在在地帮助涉案企业脱困,金华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中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差异化处置、“放水养鱼”三项原则,对于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法院会慎重采取资金冻结、固定资产查封等静态查封手段保障企业良性发展。
2012年以来,金华中院成立涉困企业帮扶中心,建立联系企业帮扶制度,两级法院走访重点联系企业170余家,排查法律风险329项,提出法律建议182条,编印了《企业经营与融资常见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共发送3万余册,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全年共处置涉企纠纷18756件,涉及金额78.98亿元,成功调处8598件企业债务危机,化解劳动争议案件670起。
良性互动“出真招”促进官民和谐
义乌法院是金华全市土地行政案件的主要集聚区。2012年,该院共发送要求国土资源局自行纠错的司法建议函42份,全部得到相应回函,并且这42份由国土局回函案件全部由行政机关主动注销土地证,取得了“政府主动纠错,当事人主动撤诉”的良好效果。
为不断扩大行政案件审判效果,金华两级法院坚持通过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形式促使行政机关启动自我纠错机制。今年年初,金华中院向金华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全市法院2012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2年一审行政案件经协调后和解、撤诉178件,占41.0%。针对金华市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实际情况,金华中院详细总结了形成原因和解决对策,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市长、常务副市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2012年行政机关败诉率比2012年降近一半,已低于全国和全省均值,如今市政府主动邀请法院行政审判部门,参与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着重检查各县级政府的行政案件败诉、履行法院法律文书、协助法院执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直接推动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例,201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由39.8%提升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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