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巍巍,婺水苍茫,金华法官豪情激昂,和谐是我们追求,正义是我们理想,满腔热血忠于祖国,捍卫法律尊严勇于担当……”且歌且行,这首《法官之歌》唱出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对事业的执著理想和信念,更激励着金华法院人不断前行,为人民群众生活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管理“动真格”提升审执质效
“该同志缺席会议的行为,影响会纪会风,造成不良后果,属于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情节较重,依纪应予追究。院党组经研究决定,给予书面通报批评的处理。并予以扣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这是2012年金华中院作出的第一份效能责任追究决定书。
2012年,金华中院以开展“制度执行力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增强干警制度意识、规范意识,满足法院工作新需要,为提升审执工作质效提供保障。该院确立了业务庭自评、审管办初评、审委会终评的瑕疵案件评定体系,坚决实行质量瑕疵责任倒查,并在办案能手评比中纳入瑕疵率指标;扎实开展“两评查”活动,加大庭审、裁判文书抽查、评查力度,不断增强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同时,该院深入开展审务督察、院风院貌巡查,成立专项督查组,两级实行交叉巡查,全年共巡查341次,通报102期,对违反法院规章制度的4名干警予以通报、效能告诫等处理,有力转变了审判工作作风。
金华中院力抓法院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成效显著。从审判质效数据看,人均结案数连续5年居全省中院首位。2012年在浙江省高院通报的17项核心指标中,有11项居全省中院前5名,其中2项居第1位。
司法建议“点真题”创新社会管理
近年来,金华两级法院一直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2012年两级法院向有关部门提出各类司法建议154份,均收到反馈意见,并有15份司法建议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批示和肯定。
“全市法院突出司法建议工作重点,紧扣社会新情况、新问题,为创新社会管理献计献策。”金华中院副院长邵永龙说。随着社会文化建设的繁荣和文学艺术的快速传播,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逐步凸显。婺城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KTV经营者侵害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现象较为普遍。于是在广泛分析案例的基础上,该院组织人员专门编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省文化厅、省版权局指令金华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予以落实,最终促成金华市文化市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成为负责调处相关版权纠纷的专门机构。
金华是民营企业的重镇,招录员工普遍不做录用前体检导致职业病赔偿责任不清、部分企业主沉迷赌博导致主业荒废等现象屡见不鲜。永康法院在审执环节中发现了这些普遍性、共性问题,以司法建议形式向企业及职能部门提出,努力使司法排查转化为行政管理,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和谐劳资关系。“防范管理风险、加强职工录前体检”的司法建议得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永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门做出批示,要求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加强宣传、引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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