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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互助县法院

2013-02-25 15:52: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位于青藏高原东部湟水河北岸的互助土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也称“彩虹的故乡”。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官队伍,他们不仅在西部高原法苑中独树一帜,而且在全国法院系统中也脱颖而出,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

    近年来,互助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部署,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效率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典型提升、领域拓展、载体创新、机制健全上下功夫,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在思想、组织、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公开意识

    (一)思想认识到位。司法公开是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最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切实提高全院干警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更好地实现由审判公开向司法公开的转变,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到位。专门成立了由院长王建民担任组长,政工科、纪检组长及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及督查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监察室、政工科、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负责司法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为有效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机制保障到位。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紧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及《司法公开工作目录》,由院长亲自修改把关并经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通过。专门召开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执行联络员、人民调解员、司法便民联络员及律师、媒体代表座谈会,向他们汇报互助县法院司法公开进展情况并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努力实现集思广益,适时提升。

    二、在公开形式上下功夫,努力拓宽公开渠道

    (一)、完善公开栏。在对外公开栏上将全院内设机构职能、开庭信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诉讼费减缓免等司法救助信息进行公开。强化对内公开,在对内公开栏上设立院务和党务公开栏目,对院里人事奖惩、财务收支、案件评查、专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予以及时公开。设立电子公告屏及时对开庭信息、案件审理流程、诉讼指南、执行公告、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二)、完善陪审制度。每年签订的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案件数量定为硬任务,规定,各业务部门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不能低于案件总数的20%,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年终考核时给予减分。充分发挥陪审员来于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宣传和监督法院工作的特点,发挥他们作为“审判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的作用,提高司法的透明度,提高调解率,增强司法的人民性。据统计,我院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300余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超过60%。

    (三)、完善向社会公开制度。以大力开展“巡回办案百日工程”、“法院开放日”,聘请监督员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载体,向社会公开司法状况和公开接受监督。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的“百日巡回办案”、“百日执行案件”等活动,让他们切身感受司法公开。同时,每年的“两会”期间,安排中层以上庭室领导参加听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及关注案件的办理,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积极与代表沟通。二是与人大、政协、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等联合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消除对司法神秘的认识,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树立亲民、爱民的司法形象。三是积极开展“开展法官走访下基层活动”,每年春耕期间,由院领导带上中层以上领导,深入全县19个乡镇进村入户,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四是主动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便民司法联络员等,目前,互助县法院已聘请便民司法联络员295人,覆盖全县295个村,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主动通报情况,主动加强民意沟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新闻发言人,不断健全新闻采编、信息收集制度,利用媒体宣传法院工作。

    三、在深化公开内涵上下功夫,使公开贯穿执法办案各个环节

    (一)立案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前移。

    一是窗口服务公开。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办公,设置“导诉台”和便民服务台,便民服务台上各类常用书状格式样本、诉讼指南、诉讼、执行风险提示等服务手册等一应俱全,各法庭上墙公告栏上公布案件受理范围、诉讼费用收取标准、案件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免费发放各种诉讼指南,公开立案流程和办事流程。同时,开展一次性诉讼指引、材料接收、审查立案、诉讼交费、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的“一站式”立案服务,当事人材料齐备只需来一次法院就能完成全部立案手续。同时,通过开展远程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很好地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立案公开也得到律师和群众的普遍认同。2011年11月被最高法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二是巡回办案公开。不断完善司法进社区、到农村、进校园等巡回审判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在县交警大队设立巡回法庭,由聘请退休法官对责任主体复杂、归责原则难以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案件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结果进行公开。在县妇联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解示范点”,共同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

    三是调解衔接公开。在全县295个村设立便民司法联络站,负责本村矛盾纠纷的调解、诉前调解、参与诉讼调解、村民的法律咨询等问题,宣传法院执法办案情况。建立便民诉讼联络员、调解员信息库,将联络员、调解员信息在各法庭公开栏上公开,供当事人选择自己满意的调解员。在基层法庭所在地和社区设立了10个调解衔接工作示范点。实行调解衔接工作月例会和季度考核通报制度,将各调解衔接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门成立了“互助法院化解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调处小组”,指派审判业务能力强、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一线办案法官担任小组成员。截至目前,我院已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先后成功调处了具有重大影响、群体性、突发性案件60多起,把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安定稳定。

    (二)审判流程公开,规范权力运作。

    一是开展庭审规范化活动,庭审公开群众满意度高。互助县法院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开展庭审规范化活动,结合审判方式改革开示范庭、标准庭,诉辩式庭审模式得到很好的统一。通过庭审模式的统一,落实了公开开庭和公开宣判,做到“五个公开”:诉辩意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论辩在法庭。近些年,我院加大阳光审判的力度,全面开展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审判、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判信息都要按要求输入电脑,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方便内部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对外及时公布案件审理信息。

    互助县法院还充分利用先进科技加强庭审公开。今年创建了数字法庭,借助于现代科学技术装备,通过扩展、延伸传统的审判法庭功能,适应新的庭审需求,达到强化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的现代化审判场所。通过建设数字庭审系统,对审判全过程进行音频和视频的全部录制,并根据要求,对审判进行编辑,同时通过网络可以将审判的全过程进行同步直播,扩大法院的知名度和审判的透明度,真正实现民众所要求的阳光审判。建立庭审音像档案,当事人可以按规定查阅和复制,以保证庭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二是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及公示制度。我院实行多环节联接的判后答疑机制。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近年来,全院对判决案件实行“判后答疑”后,无当事人一上访,法院的公信力更为群众认可。

    三是实行刑事案件量刑理由公开。我院从2010年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来 ,严格依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以及故意伤害、盗窃等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化要求审理刑事案件,对公诉人不出庭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要求公诉机关在庭审前提交有关量刑情节认定及刑罚适用的书面意见,并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量刑事实的理由及相应的法律依据,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

    四是推行裁判文书公开。依托“互助法院公告栏”,设立“裁判文书”栏目,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尽可能全部公开,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我院公示裁判文书633份。

    (三)执行信息公开,破解“执行难”问题。目前我院执行案件已100%纳入流程管理,改变了之前“抽屉案”的状况,在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财产分配、执行文书、执行结案等各个环节贯穿执行公开。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录入最高法院的执行信息案件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公开执行线索举报电话;要求将查房、车辆、存款、股权的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推行主动执行以来,在裁判文书送达时就主动告知当事人是否同意主动执行。

    四、在强化公开监督上下功夫,保障公开质量

    (一)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专司审判管理工作。通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建立以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审判质效评估、审判人员绩效考核和催办督办、通报制度,促进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效率意识。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评议制度,每季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评查,并由审委会决定是否追究责任,同时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建立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制度。设立审判执行效能监察公示栏,从收案数、结案数、判决数、调解数、信访上访数、归档数等方面,每季度对干警和业务庭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情况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作为庭室和干警年度评先评优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法院案件的调解和执行,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司法行为。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两会”期间组织法官参加听会,了解代表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反映。

    (三)强化社会监督。互助县法院共聘请20名人民陪审员,12名司法廉政监督员,295名特邀调解员,13名兼职监察员,共同参与司法监督。此外,我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五个严禁”监督联系卡和“廉政监督卡”等,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

    今后,互助县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的司法公开要求,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青海、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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