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近日出台规范意见,要求省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严格落实,真抓实干,以转变作风的实际成果凝聚力量、取信于民。
据了解,规范意见共30条,内容涵盖改进调研考察、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宣传报道、改进公务接待、改进公务用车管理、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严肃廉洁从检纪律、强化督促检查等10个方面。
意见要求,公务接待一切从简;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备使用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车辆驾驶员的管理;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恪守职业操守,慎重交友;主动加强和完善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系机制,经常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省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处理群众来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李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