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到执行现场监督一起双方矛盾尖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的过程。2012年以来,该院在“阳光执行”活动中,为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透明,针对矛盾尖锐、抵触情绪大、执行困难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有效化解执行难题,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近年来,泰宁法院积极制定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的相关规定,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参与案件执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同时,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以取得其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廖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