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协管”变身“辅警”,不仅仅是名称和服装的变换,更是管理理念的提升和队伍素质的优化。对于“交通协管”之类的辅警,有关部门要吸取教训,严格管理,同时适时启动辅警立法,将辅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春节前夕,北京市8000多名交通协管员统一换着新式辅警执勤服装。交通协管员新执勤服与北京市公安机关辅警执勤服装款式一致,以蓝、灰色为主。交通协管员臂章上的字由“交通协管”变成“辅警”。交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交通协管员此次统一换装的原因主要是为了统一队伍形象。协管员队伍统一换装并不表示他们具有执法权,协管员所做的依然是以前的协助民警工作。交通协管员辅助交通民警开展路面交通秩序维护、货车卡控和夜查酒驾等交通管理工作。
笔者认为,“交通协管”变身“辅警”,不仅仅是名称和服装的变换,更是管理理念的提升和队伍素质的优化。对于“交通协管”之类的辅警,有关部门要吸取教训,严格管理、依法管理,彻底解决以前存在的越权管事、收黑钱、粗暴执勤、单独上路执法、管理松散等问题,建议适时启动辅警立法,将辅警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所谓辅警是警务辅助人员的简称,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辅助力量。从建国之初的治安小组和自卫队,到改革开放后的群众联防组织,我国的辅警作为重要的社会治安力量,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当然,由于把关不严、缺乏培训、淘汰机制不完善,使少数缺乏最起码法律知识、未经严格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混入了辅警队伍,辅警违法乱纪事件频发,辅警队伍也出现过极少数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故意伤害等败类。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突破了100万,这支日渐壮大的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等诸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立法欠缺导致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无依据、保障标准不统一、队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显现。如何解决对这支队伍“依法使用、依法管理”的问题,苏州市出台的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说是为其他地方的辅警管理提供了一个立法样本。
辅警就是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上属于警察的助手,不具有执法权,但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辅警不是临时性的、也不是志愿性的,而是长期性的。辅警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包括治安巡逻检查、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以及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等以前界定模糊、时有争议的具体工作。辅警不得履行的事务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决定;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等。
实践中,由于辅警并没有执法权,导致辅警的角色颇为尴尬。例如,辅警在路口指挥交通,制止车辆无序通行算不算替代警察执法,在巡逻中发现犯罪并抓捕嫌疑人是不是越权,辅助人员驾驶警用车辆算不算违规,这些都属于辅警权责需要厘清的类型。
由于地区经济差异、辅警招录和保障来源的不同,各地规范辅警用工和保障机制也是五花八门。在用工合同的签订主体上,就出现了公安机关、基层综治办、派出所或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不同形式,由此带来的经费保障差异也十分巨大,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目前辅警经费的主要来源,在各大城市都基本上“各自为政”,没有任何上级财政保障机制的支持,单靠招录单位自行解决,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这支队伍稳定发展和人才储备。
不少西方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的辅警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在法国,辅助警力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叫辅助警察,实行现役制,其成员由内政部有关机关根据国家警察的品质和体质条件,从应征入伍的青年中挑选,并需在警察院校接受法律、职业守则以及体能和射击等教育与培训。辅助警察全部着装,但没有警衔标志。在职能上,他们主要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社区治安管理、公共场所治安巡逻以及在警察局值班或某些技术性的工作;在待遇上,按国家警察条令的总体性规定执行;在出路上,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辅助警察,按照不适合服兵役的规定处理。如果在工作期满后仍想继续从事国家警察工作,可以参加招募国家警察的考试。另一种形式的辅助警力是指不占国家警察编制的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为充分发挥所有在编警察的作用,避免了因一线职能部门的警察从事可由一般人员完成的事务性工作而无端浪费警力的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辅助警察队,成立于1914年。工作主要是提供训练有素的后备人员,在应对紧急事故时支援正规警察。香港辅警队由社会各界的志愿人士组成,设11组辅警警衔,辅警只拿很少的津贴。
辅警立法该提上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了。加快辅警制度的立法进程,建立辅警准入资格规制,打造专业化辅警队伍,加强辅警内部组织模式的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课题。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辅警大有用武之地,辅警队伍将进一步发展壮大,亟待为辅警立法,制定统一的辅警法规规章。以法规或规章的形式立法明确辅警的法律地位、招录条件和方式、培训内容、职责权限、权利义务、法律保障、监督管理、经费保障和淘汰机制等。
期待有关部门加快辅警立法进度,尽快出台统一的辅警管理法规规章,真正将日趋庞大的辅警队伍纳入法治化管理的轨道,同时也把辅警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刘武俊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