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近年来,湖南法院、检察院努力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年来,湖南全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48.73万件,同比上升26.88%;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12万件,同比上升109.4%。其中,2012年全省法院审(执)结33.61万件,省法院审(执)结4367件。其中,湖南法院系统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195件564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48人,228名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因职务犯罪受到刑罚处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更加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依法呈报法官任免,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督查,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完善代表意见反馈制度,真正将代表意见及时转化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具体举措。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密切关注涉法舆情,加强研判分析和有效引导,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司法公正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湖南省人民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着力防范和化解矛盾、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着力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五个着力”方面,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维稳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诉讼监督、参与综合治理,既坚决查处腐败,又致力于教育挽救干部;既依法惩治犯罪,又致力于提高预防教育效果;既监督纠正司法不公,又致力于维护司法权威。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5254人、提起公诉235859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058人、不起诉20258人,其中适用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4640人、不起诉6763人、提出从轻量刑建议7077人,最大限度促进了社会和谐。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78件9168人。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3086件、不该立案而立案1786件,追加逮捕5376件、追加起诉4190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4937人、不起诉2684人。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新的一年将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增强法律监督效果,加强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等四个方面努力,正确履行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建设,努力为法治湖南建设、为富民强省战略实施依法履行好应尽职责。(记者 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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