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前夕,上诉人冼某与被上诉人冯某的民间借款纠纷案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当天,法院不仅将庭审全程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还首次尝试当庭宣判,成为该院继全面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后的又一个率先之举。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广州中院了解到,自该院在全国法院首推“全日制”庭审网络直播半年多来,已完成视频网络直播140余期,庭审直播的网页点击量已经突破200万次。
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表示,“庭审网络直播是司法公开的一项主要举措,为的就是让人民群众亲身看到、听到、体会到司法的公正,让我们的审判工作更多地接受群众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将全面建设司法公信作为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明确目标。因此,我们将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网络直播仍是‘重头戏’。”刘年夫透露,下一步,广州中院致力让这项举措“有头有尾”:直播的案件一旦宣判,就在直播窗口做一个裁判文书的链接,方便社会公众追踪和查阅直播案件的进度。
2010年12月,广州中院在全国率先对一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从那时起,广州中院陆续尝试对一些案件的庭审进行网络直播。
“公开不难,难的是‘全入镜’式公开,就是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公开,而不是选择性公开。”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认为,“庭审网络直播,网民肯定会来围观。对法院来说,直播可以改进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公开后,以前对法院不了解的人可能就了解了。”
广州中院负责网络直播工作的研究室主任王雪生告诉记者,2012年7月起,广州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新的庭审网络直播模式,并明确提出了“天天有直播、人人有直播”的“全日制”直播要求: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件案件进行网络直播,每位办案法官都要参与直播。
截至目前,广州中院已经实现了“天天有直播”,每个合议庭基本上也都完成了“上镜”的首次体验。直播的案件不仅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听证、再审等全部类型,且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占了相当比例,如城中村拆迁、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此外,民告官、茶水费、保护伞等传统意义上的“敏感案件”也都出现在直播之列。该类案件总共有109件,超过全部直播案件数量的80%。
据网站统计,广州中院庭审直播的网页点击量超过200万。其中,点击量前三名分别是克隆卡盗刷案、茶水费案和白云区药监局副局长充当保护伞案,直播当天的点击量即分别达7.8万、5.1万和4.5万。
“当时广州中院只有两个法庭的设备能满足直播要求,因此暂按每天一件的要求安排。下一步,经过硬件设施建设,将有望实现上、下午各直播一件,那么每年最多可以直播500件左右。”王雪生说。
记者了解到,半年来,已经有多起案件的上诉人在得知案件将要直播后,在开庭前临时提出撤诉或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按撤诉作出处理,也有部分案件在直播后顺利调解。而直播的案件过程,既没有任何扰乱庭审秩序的情况发生,也没有出现当事人面对镜头“借题发挥”。
曾负责审理直播第一案的广州中院法官汪毅表示,案件直播给双方当事人不可避免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压力,使其能够更加冷静、认真、规范地对待庭审,善用诉讼权利,更加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作出裁判。
与案件庭审网络直播同步进行的,还有审结后的裁判文书也陆续开始出现在了视频直播的页面下方。
记者查阅后发现,有十几件案件并没有如实公布裁判文书,但都作了注明。其中,一部分注明“调解结案,当事人双方协定不予公布”,另一部分注明“涉及未成年人身份信息,不予公布”,还有的注明“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不予公布”。而在公布的裁判文书中,也都有明显经过处理的迹象,当事人的个人详细身份资料均已被删除。
“庭审网络直播在得到广泛认同的情况下,广州法院今年庭审网络直播将会进行升级改造,陆续会有不少新动作,尤其是将突出亲民化路线。”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透露,庭审网络直播不仅继续坚持“每天至少直播一案”,并在年内实现200多名法官都有直播,还将更多地选择大要案、涉民生案进行直播。
“网友想看哪类案件,我们就多播哪类案件。”舒扬说。(记者 章宁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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