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月29日上午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崔智友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记者 梁洪)
崔智友同志简历
崔智友,男,汉族,1957年10月生,河南温县人,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副编审。
1978年10月至1982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共党史专业学习,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中国近现代政治思想史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85年7月起历任中央宣传部干部、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1993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处级秘书;1994年3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副主任;1997年11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主任;2002年4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局级干部(2001年12月至2003年11月挂职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2003年1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厅级);2008年1月起先后任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0年1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其间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第31期〉学习);2013年1月选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委员,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届委员,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