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0日,在湖南省召开的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游劝荣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记者 汤维骏)
游劝荣同志简历
游劝荣,男,1963年8月生,汉族,福建上杭人,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后。
1983年7月至1989年3月,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任教员、讲师;
1989年3月至1989年7月,任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89年7月至1996年9月,任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年9月至2001年7月,任福建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挂职担任中共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等;
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
2007年1月当选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任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年11月,当选为中共福建省委候补委员;
2012年1月至12月,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