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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涉嫌环境犯罪违法者将移送至司法机关

2013-02-21 17:53: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约谈”促监督关口前移

    2012 年10 月,自治区环保部门启动约谈制,掀起了一轮环境保护风潮。

    “约谈制是环保部门权限之一,它运用‘将丑话说到前面,再把板子打到实处’的思路,有效治理环保问题,再次表明我区下决心花大力气保护生态、治理环境问题的鲜明态度。”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2 年10 月23 日,因环境问题突出,新源县、乌市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和拜城县被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厅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自治区环保厅、监察厅表示,除对上述县区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外,还实行区域限批制度。被“约谈”的四县区政府分管环保的领导纷纷表示,要以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举措,还人民群众洁净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约谈”触发连锁反应

    这次“约谈”触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开始发力。

    乌市米东区反应快,力度大。该区到2012年年底前,先后组织开展了9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排查出的30家“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全部取缔,关停取缔了70家以废旧塑料颗粒加工为主的重污染小企业。

    为了防止这些“ 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米东区出台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情况经调查属实的给予4000元现金奖励;未经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工商、供电、供水、税务等相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如若违规办理,则依据相关法规追究办理人员的责任。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哈密地区也纷纷行动起来。为确保伊犁山川秀美、绿洲常在,当地政府对伊犁河流域所有水电规划项目进行重新优化、论证,停建了30余个小水电项目,拒绝了一批有投资意向的小水电项目,并监督一些企业对被破坏植被进行还原。在哈密,有6家企业因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现象,先后被当地环保部门处以停产停业、暂停试生产等行政处罚。

    作为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冬季天寒地冻,烧煤供暖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使其有“雾鲁木齐”之称。去年,乌市斥资121亿元拆除改造大型燃煤供热锅炉,改用天然气供暖。环境监测数据显示,自去年10 月15 日开始供暖以来,乌市污染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较2011 年同期下降34.9%,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与此同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制定并出台了《自治区环保系统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今后在我区凡涉嫌环境犯罪,环保部门不再“以罚代刑”了,违法者将直接移送至司法机关。

    “新疆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可持续发展最现实、最关键的就是生态环境问题。以后,要不惜动用‘最严格’措施处罚破坏环境者。”自治区环保厅负责人表示。

    短评:

    当前是我区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将会有大量建设项目集中落地,启动约谈制后,可以看出我区决心把维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更加敢于碰硬。

    “约谈”不仅促进环保监督关口向前迈了一步,也同时推动了各地州县市政府环保理念升级,为其套上了更为严格的环保问责“紧箍咒”,迫使其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绝不能照搬发展与保护脱节的旧模式,做到经济发展的力度有多大,保护环境的力度就有多大。

    就如一位环保资深人士所说,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实质,是利用环保部门的“倒逼”作用优化当地经济结构,促使当地实现经济转型。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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