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红松摄
人物简介
许崇德,1929年1月生于江苏省青浦县(现上海市青浦区),1946年浙江嘉兴中学毕业,1947年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学习,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文革”中下放江西劳动,1971年到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范大学)工作。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返回人大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专著、合著和参与编写学术书籍70多种,发表各类文章300多篇。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制定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并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
许崇德于文学艺术也有一定造诣,诗词散文、书画篆刻都有涉猎。编有三卷本《香草诗词》,出版了《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
青年许崇德。
许崇德与何华辉(右)教授。
他是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1953年从教,著书立说汗牛充栋,迄今整整六十年;他是新中国宪法制定的亲历者,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如今数遍全国的学者,仅此一人;他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的起草委员,后来被称为“四大护法”之一;他还很“文艺”,诗词、书画、篆刻均有深厚造诣。
2013年1月15日,许崇德度过了他84周岁的生日。
除了几个弟子打来电话、送上鲜花,这一天并无特别。
生日过后几天,记者如约来到北京西郊许崇德家中拜访。出了电梯,只见老先生身着睡袍,早早站在门口迎接。
老人步履蹒跚,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思路清晰。说起生日,他哈哈一笑:“我从来不过。”说起这一生,他蹦出几个字:“我就是个教书的。”
这个毕生致力于宪法学事业的“教书的”,其实有许多侧面,每一面背后都有惊心动魄的故事。
学生们说,在他众多的头衔、称号之中,许崇德最爱的还是“人民教师”四个字。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就是个教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