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好不好,公众说了算
确定了测量哪些指数之后,怎么测也非常重要。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的一大亮点,正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浙江法院将委托中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如高校和科研单位,对浙江法院司法公开的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调查对象分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两个组,前者在具体案件的当事人、律师、其他诉讼代理人中随机确定,后者从未参与诉讼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一般社会公众中随机确定。最终计算出的阳光司法指数分值,每年向社会发布。
魏新璋说:“评估不是法院自说自话。中立的第三方得出的结论才有说服力、公信力。做这件事情,我们下了大决心,也有这个自信。”
引入第三方进行社会调查,也是专家们的一致意见。“司法公开做得好不好,从根本来说是要让第三方来评估,让公众来评判,这样最终得出的数据才是靠得住的。”钱弘道说。
在吴兴区法院的试点研究中,就向公众随机发放了1000多份问卷。“从反馈情况看,我们为司法公开做了大量工作,但离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吴兴区法院院长周文霞深有感触地说:“这个指数的设计有很强的指导性,法院要达到及格线并不容易。这样更能倒逼我们改进工作,改变以往内部考核中很多法院都能拿高分甚至满分的情况。”
事实上,用指数对法治状况进行评估,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国际上,由民间机构发起的“世界正义工程”对各国的法治指数进行评估;我国香港也设立了香港法治指数。
专家指出,我国的司法改革乃至法治建设仍偏重于定制度、发文件,但对制度措施的实施情况还缺乏检验。“用量化评估的方法推动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好思路。”武树臣说。
(记者 王逸吟)
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
●立案公开(15%):立案信访窗口便民、标准、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
●庭审公开(30%):公开开庭率,诉讼权利义务和重大程序事项告知率,定案证据质证度,庭审录像率,庭审旁听便利度,一审陪审率,诉讼档案查询便利度;
●执行公开(15%):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执行评估、拍卖公开度,执行措施透明度,执行款物管理及处置公开度,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曝光度,执行裁决听证率;
●听证公开(5%):听证程序透明度;
●文书公开(20%):裁判文书内容公开度,裁判文书上网率,裁判文书查询便利度;
●审务公开(10%):法院门户网站透明度,公众开放日开展情况,新闻发布常态化,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工作机制(5%):司法公开的组织保障,司法公开工作信息化,司法公开责任追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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