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打官司,不给立案还不说明理由;想旁听庭审,旁听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庭前一天才通知旁听席已满……在一些法院,以各种理由拒不公开、“闭门办案”的现象并不鲜见。“司法公开”这项宪法规定的原则,如何才能从纸上落到实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专家的一个创意:设计一套指数,通过对法院司法公开的各个项目进行打分,来评估司法公开的效果,进而倒逼司法公开。
日前,经过深入调研论证的《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正式发布,并在浙江全省法院推行。这套评估体系采用内部评估和公众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级法院司法公开的效果进行检测,最终得出的指数将向社会公布。在全国来看,这一做法尚属首次。
“阳光司法指数将让司法公开这项原则接地气、具体化,也便于评估和监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树臣说:“我们搞法治建设,也应有一个类似的检验标准,法治建设的成果要让民众看得见、摸得着。”
从“余杭法治指数”到“阳光司法指数”
拒绝暗箱操作、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公众的一致呼声。
在这方面,浙江法院走在了前面。2006年,他们率先实现了二审死刑案件全部开庭审理。2009年以来,他们又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全省有8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3家法院被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但这些还不够。浙江的法官们在思考,如何构建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
2011年8月底的一天,浙江高院院长齐奇主持召开专家意见征询会,主题就是“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在驾车前去参会的路上,民建中央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钱弘道“突发奇想”:能不能设计一个司法透明度指数,对浙江各级法院进行考核,给法院在公开信息方面施压?
在学界,钱弘道被称为“钱指数”,这位法学和经济学双料博士喜欢用数字来看问题。2006年,他曾为杭州市余杭区设计“余杭法治指数”,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
那次专家意见征询会上,钱弘道和浙江高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紧接着,湖州市吴兴区法院主动找到钱弘道,希望开展试点研究。
2012年初,浙江高院将阳光司法指数调研确定为重点课题,由院长齐奇和钱弘道各自带领一个课题组开展研究。钱弘道的课题组吸引了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步云、刘作翔、邱本,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树臣,国家统计局统计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吕庆喆等知名专家参与。
理出思路之后,课题组到吴兴区法院这块“试验田”展开了调研,并尝试测量了吴兴法院的阳光司法指数。课题进行中讨论非常激烈,最多时曾列出了100个指数,后来逐步筛选压缩。
2012年底,融合了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共同智慧的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正式“出炉”,最终确定了7个一级指数、26个二级指数。
“当前法院的公信力不高,提升公信力,我认为司法公开是一项牛鼻子工程。”浙江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表示:“这套指数能直观反映和监测法院司法公开的状况,发挥导向作用,通过指数来倒逼。公开是法院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权利的尊重,只有做到公开,才能让当事人打一场明明白白、心服口服、有尊严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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