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2010年下半年,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在对高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进行审查时发现,银行开通的手机银行业务存在安全漏洞:2010年3月,高某利用手机登录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使用几个简单密码进行测试,便获取了大量农业银行新疆分行用户的账号、密码和余额,并将账号内的人民币充入自己的手机中使用,诈骗农业银行相关客户工资借记卡资金共计7万余元。同年12月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向中国农业银行发出了加强手机银行账户密码设置管理的检察建议,建议其尽快采取措施,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
对方回馈:中国农业银行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结合高某一案进行了调查,发现中国农业银行新疆自治区巴州分行库尔勒团结北路支行,为某公司批量发卡时,在客户不知悉的情况下,为其开通了所有电子银行渠道,绑定一系列虚拟手机号码,设置了相对简单且相同的电子银行密码,一定程度上为不法分子获取账户密码并盗取资金提供了便利。对此,中国农业银行已责成事发分行依据相关制度对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相应处罚,要求各行普及银行卡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全面排查批量开卡客户的电子渠道注册及密码设置问题。此外,中国农业银行及各地分行还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手机银行登录密码安全控制,进一步提高手机银行交易安全性。
记者点评:高某走向犯罪道路,看似是其贪婪与放纵的结果,但不能否认,银行技术不完善给其犯罪提供了空间。面对信用卡犯罪频发,银行不能仅仅为了营利,而放弃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这份检察建议发得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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