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两级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优化企业投资经营环境,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2年年初,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为企业发展服务的12条措施》,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服务效果等作出层级分解,实行归口指导和管理。武汉中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自对口联系点,主动上门走访了长飞光纤光缆、马应龙药业等40多家在武汉的骨干企业,征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指导,为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劳动人事制度建言献策。
为使服务企业工作落到实处,全市法院注重依法打击涉企严重刑事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慎用财产保全措施,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促进尚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起死回生。依法妥善处理大中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尽量通过调解、协调和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市两级法院2012年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272件,调撤率达到57.7%,有效减轻了企业发展和用工压力。同时,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力度,对关键核心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和知名品牌予以司法保护。全市两级法院在开展金融债权不良资产专项清收工作中,共为该市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挽回损失2800万余元。
全市各基层法院结合辖区特点,不断创新服务企业的新途径和新方法。青山区人民法院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强化各环节衔接,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2012年有近90%的涉企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平均结案时间缩短到40天。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针对辖区内企业特点,2012年4月在全省成立首个产业经济巡回法庭,共审执涉企案件346件,涉案标的额达1.2亿元。江夏区人民法院在辖区3个工业园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对园区内涉企案件实行就地办案、快审快执,并与园区企业建立了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群体性突发事件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化解了园区企业涉合同、劳动用工、征地拆迁补偿等各类纠纷1300余件、标的额达2.7亿元。洪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走访重点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汉南区人民法院成立审理企业纠纷专业化合议庭,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多发、常发纠纷的分析研究,该庭审结涉企纠纷326件,调撤286件,调撤率达到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