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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用自己钱替违章者交罚款是天下好人

2013-02-21 10:38: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东北新闻网 

一个交警的职责,是依法纠正他人的违法行为;一个交警的责任,是坚守岗位,不徇私情,一视同仁;一个交警的良心,是让每个司机和家庭平平安安出行;一个交警的天职,是维护交通法规的尊严。

一个交警,不仅能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能把自己兜里的钱掏出来,交给违章者让他去交罚款。这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是一个纯粹的人,这是一个部位金钱所累的人;这是一个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没有被糖衣炮弹击中人民公安交通警察,这才是人民的公仆,这才是人民满意的人民交通警察,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崇高品质。

据中国网2013年2月19日新闻报道,2月17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带领民警在两路桃源大道红树林路口现场纠违。11时30分左右,一辆沾满灰尘的破旧摩托车从远处驶来,驾驶员和女乘客戴着头盔。车速很慢,民警发现车上两个大人中间夹着一堆彩色衣服,十分危险,便将摩托拦下。细看才发现,这堆衣服竟然是个小女孩。由于大人坐得很挤,小女孩被夹在中间,一旦发生车祸,小女孩根本没法逃生。民警给樊某开出一张罚单。樊某接过罚单,眉头一皱,拒绝签字,拉住民警求饶:“扣我的分嘛,不罚款行不行?” “樊某很着急,让女儿也来求情。”2月18日,李自立对重庆晚报记者说,樊某始终不签字认罚,说是家里欠债,妻子有胃病不敢去医院治疗,女儿上学欠着学费,家里还有老人要赡养,全家人都靠他打零工维持生活。“他说他打工挣钱,全家人都指望着。”樊某当天还对民警说,当时是带女儿进城买学习用具,女儿看上一个30元的布娃娃没舍得买。说着,樊某就从兜里掏出刚买的书本和笔。这可真是一个穷苦人家,在交通法规和情理之间到底应该怎样权衡?我们的公安交警究竟该如何处理?

日前,某门户网站一段新闻视频热传:美国小伙海登在开车时,因车辆没有注册,被警察拦下后罚款50美元。民警知道海登经济困难后,在开出的罚单里夹着100美元,为海登救急。2013年2月17日,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渝北区市民樊某身上。这是世界西半球与东半球之间的偶然巧合,还是人类共同的慈善心肠所使然?相近的遭遇,同样的交通违法,然而,类似的处理方式却不约而同地让美国警察和中国警察在宫中心中产生了无限的敬意与仰慕。由此可见,人类的爱心表达方式是大同小异的。之所以会是如此,皆因人类的感情里都有类似的同情心和怜悯之心形成的善良表现。

李自立和同事商量后告诉樊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超载必须接受处理。说完,李自立坚持把罚单递给樊某。这次,罚单里夹着100元现金。没等樊某拒绝,民警离开现场。记者问:怎么确定樊某的话是真?李自立回答:当时风大,樊某骑摩托没戴手套,摩托皮座椅还有洞,穿着很简单,说明他们家经济条件不好,很拮据。再说,这是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记者问:樊某拿到你们给的钱,是否用来缴罚款?李自立:我查了系统,他已经去银行缴纳了罚款。我们很欣慰。记者问:为什么要这么做?李自立回答: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柔性执法嘛,让对方吸取教训就好。笔者之所以把记者和交警李自立的问答对话摘录于此,是想让大家和我共同分享一个人民公安交警的智慧选择,以及他那睿智的简练语言中的穿透力,以及他对法律的理解与捍卫,以及他对情与法、法与理之间,竟然处理的泾渭分明,而且人情味又在其中起到了警察与人民感情上的水乳交融。

在李自立身上我们没有发现某些个别交警的霸道作风,更没有丝毫的徇私枉法行为。他执法如山,这是法律的刚性原则,任何人不能肆意践踏法律,而且作为执法者应当依法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这些,李自立做到了。在人情方面,李自立没有忘记用自己的爱心去体贴家庭困难的群众,在严格执法中既能动之情,又能晓之以理,移交与他人遵纪守法为目的,却从不故意刁难人。即便是自己从兜里掏钱替交通违章者交罚款,让对方在感动中主动地接受法律处罚,他也绝不肆意破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李自立的那一句: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柔性执法嘛,让对方吸取教训就好。语言朴实无华,却透露出了一个交警对人民的无限热爱。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韩非子·有度》中曰:“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意思是,在上的人能够去掉偏私而遵循法度,就会使人民安乐、国家太平。《韩非子·安危》中云:“安危在是非,不在于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其意是,平安和危难在于正确或错误,不在于势力的强大或弱小;生存或败亡在于空虚或充实,不在于人数的众多或稀少。《老子》中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意思是说,灾祸是幸福依存的地方,幸福是灾祸潜伏的地方。交通安全,人命关天。作为交警,理当不厌其烦地向公众宣讲国家有关的交通法规。这些虽然都是小事,却能酿成大祸。因此必须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执法者,只有不折不扣地严格执法,才能使社会大众养成遵纪守法的自觉习惯,才能做到依法维护法律法规之权威,才能通过严格执法为人民群的安全出行提供保驾护航的优质服务,才能深受人民的的拥护与支持。

然而,我们遇到的重庆交警李自立,是天下真正的好人,他无私无畏,严格执法,柔情护法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大家向他学习和致敬!我们虔诚地希望,在全国众多交警中能有更多的李自立。那样,全国人民出行的安全问题就会大大减少和避免,就能通过教育和感化,使更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不断地提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责任感。让我们的国民真正能正确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对于捍卫每个人生命安全的伟大现实意义。

    郭喜林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