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违规车辆,发现违规者又属于困难户,如何处置,考验着我们的执法作风和方法。在这方面,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中队长李自立和他的同事们,在近日处理一起交通违规实例中为我们做出了示范。
2月17日上午,樊某开着一辆沾满灰尘的破旧摩托车从远处驶来,身后坐着老婆,两个大人中间夹一着小女孩。李自立和同事们见此感觉十分危险,便将摩托拦下。见樊某经济困难,李自立和同事商量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其超载超载罚款100元。有新意的是,这次罚单里夹着100元现金。没等樊某拒绝,民警离开现场。事后,樊某去银行缴纳了罚款。(2月19日重庆晚报)
同一种处罚,由于方法的不同,可能产生N种效果。生活中,惯性的权力思维总是注重执法的刚性而忽略执法柔软的一面,这种症结带来执法的冷漠和简单,加深社会积怨。而李自立和他的同事们则实事求是,在人性化的操作中,让执法变得细致温和。首先他们发现樊某一家天冷没戴手套,穿着简单,摩托皮座椅有洞,说明他们很拮据;尔后耐心说服,“12岁以下的小孩,根本就不能乘坐摩托车”;最后将里夹着现金的罚单递给樊某,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温暖罚单”的效果在于,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解决了樊某无力交罚款的困难,为“两难的”违规处理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温暖罚单”,带来很多的启迪。其实李自立和他的同事们执法并不“巧”,只是心里多了群众,执法方式上多了人性的细节和关爱,少了“一罚了之”的粗犷。 在这种柔性的具有亲和力的执法方式面前,任何违法的冲动和抵触都会情不自禁地软了下来,让违法者产生对法律的敬畏,而使法律变得高大强壮。
社会在进步,执法的方式围绕人性的诉求在进行悄然改变。有人说这是是削弱了法律,而刚柔并济的执法,恰恰取得最大化的社会效果,也为群众所接受,使遵守法律成为一种普遍的自觉。
“温暖罚单”呵护执法的正义,小执法诠释着大道理。一张“温暖罚单”微不足道,但无数个“温暖罚单”式的执法结合在一起,就会融雪化冰,释放出强大的正能量,温暖和鼓舞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