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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程序性问题在庭前会议解决

2013-02-20 10:20: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案被告人、证据材料众多的非法经营案时,按新刑诉法规定,大量程序性问题均在庭前会议解决,庭审由此变得顺畅、连贯,本来需要一天的庭审,结果仅用一个半小时便顺利完成。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1年7月,被告人任某、罗某等冒用他人身份,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出资设立成都鼎圣、成都博顺、成都东升、成都东利、成都锦顺五家科技有限公司,并以上述公司名义,采用电话营销方式,向客户提供股票咨询服务。截至2012年6月底,非法吸收客户资金近200万元。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任某等33名被告人刑责。

该案涉及被告人33人,辩护人33人,证据卷宗24本,是该院近年来审理的诉讼参与人最多、证据材料较为复杂的一起重大疑难案件,若按以前做法,庭审的诸多程序性问题不但要占据很多时间,且可能引发休庭或延期审理等,无法保障庭审的集中与高效。

1月24日,该院适用新刑诉法规定,组织该案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共38人召开庭前会议,就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提供新证据、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不公开审理等多项与审判有关的程序性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会上通过交流、讨论,对管辖异议、申请回避、排除非法证据等各项程序性问题予以解决,有9名辩护人共提供16项新证据,其中1项为证明一被告人有立功表现的证据材料,后经公安机关查证,该证据材料不属实。此外,因该案各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起始时间、各自非法经营的具体金额较为复杂,会上通过交流讨论初步进行计算确认,庭审重点也进一步明确:以个人犯罪,按非法经营罪进行控辩。

此案审判长张斌华对记者说,因该案被告人太多,证据材料也比较复杂,如一些程序性问题不在庭前解决,庭审周期可能会被拖长,不但不能集中审理庭审重点,且会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目前看,庭前会议的积极意义在于,利于辩护人有效行使辩护权,促进控辩双方平等对抗,从而彰显程序公正;利于审判人员全面把握案件情况、庭审重点,可更好地制定庭审策略,合理引导庭审活动围绕争议焦点,有序、高效进行;同时因诉讼参与各方均有效获悉审判的相关情况,不但可做好庭前准备,更可有效参与庭审活动,且可确保庭审集中、有序、高效开展。

    (记者 王 鑫 /通讯员 王 翠)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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