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彦双
2011年12月,国家启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旨在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拟计划通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形成学科设置合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以及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说到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是以培养精英人才为目标的,而实践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以突出“实践”与“特色”为核心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培养目标是指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约束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预期效果,即学生的预期发展状态所作的“规定”。高等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一般均简单表述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政法实际工作的法律专门人才”。对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显得过于笼统而不富有实效,应该以注重“实践”和“特色”为核心词来调整培养方案,彻底改变一般法律院校普遍存在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脱节、特色不鲜明的局面。其一关于“实践”在培养方案修改中的体现是加大实践培养学分,增加实践课课时,调整实践学分完成的时间,构建教学、科研、学生活动三位一体实践育人模式。其二关于“特色”在培养方案中的体现则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富有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以吉林财经大学为例,在该大学法学学科确立了贯彻“法学与经济学连通,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致力于将法学学科建设成为“财经特色鲜明,研究方向清晰,理论视野开阔,成果实效突出”的建设思路,充分注重并发挥财经类学科的优势,打造财经类法律专业的卓越人才。在整体思路的指引下从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以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在培养方案的修改中一方面体现为变革课程设置体系并突出财经特色,以教育部总体培养目标为准,在完成16门法学核心主干课教学外,增加财经类通选、限选课的比例,突出法律与经济的结合;另一方面体现为实践性法律人才培养能力和保障体系的构建。
以教学环节实践育人为基础,扩充卓越法律人才的实践知识储量。教学始终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实践育人工作也应该把教学环节作为突破口。“法学本质上是实践之学,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知识理解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至关重要,是将所学专业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的必经之路,是将学生培养成复合型人才的关键环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高校要充分重视学生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以吉林财经大学为例,结合该大学实践教学经验及现状,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方面提升教学环节的实践育人。其一,进一步改革教学模式,强调教学方法的多样性。从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教学模式向“体验式”教学模式转变,调动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引用案例教学、诊所式教学、模拟审判、庭审观摩等教学方法,进一步增强课堂实践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二,搭建全方位、多格局教学实践基地并有效利用。结合教育部提高教学质量意见和学校推进实践教学文件的要求,加强高校和实务部门的合作,推进协同创新,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实践育人基地是开展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高校应该努力建设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的实践教学基地,把推进实践教学项目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重点从推进实习基地建设和提高基地使用效率两个方面着手。
以科研环节实践育人为支撑,提升卓越法律人才的创新性。“卓越法律人才的一个基本素养,就是要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科研环节加入实践育人,一定会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现实前沿的理论支撑,同时能够有效提升卓越法律人才的创新性。在科研环节的实践主要指创新性实践,创新性实践的主要目的是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得学生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探索新知识和新方法,创造性地解决现实前沿问题。如何才能做到这点?搭建科研实践平台促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以吉林财经大学为例,近年来该校在扎实抓好教学环节实践育人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实践育人的领域,突出强调科研工作与实践育人环节的联动机制,学科科研工作注重前沿性、现实性及学生参与性。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促进科研环节实践育人:一是通过搭建师生科研团队、成立实证调查兴趣小组等载体有效整合师生力量推动科研实践的师生参与性;二是通过开展精品校园学术活动,积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三是鼓励和带动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
以学生活动环节实践育人为延伸,提高卓越法律人才的动手能力。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2号)明确指出:“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要培养一批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笔者认为扎实有效开展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必然能够成为高校实践育人和卓越法律人才能力提升的有效载体。一方面能够达到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另一方面也能切实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和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以吉林财经大学为例,近年来该大学坚持学生活动专业化为方向,实现学生课外活动与法学专业有效结合,一是在校内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每周一案、案例辨析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二是在校外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重点突出学生在参与课外活动中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应用环节,达到知行统一,切实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动手能力。现已初步形成了“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不断高涨,专业思想进一步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解的更深,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实际动手能力大幅提高。”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依托法学专业知识开展学生活动是实践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提高卓越法律人才的实际动手能力大有裨益。
·姜伟出席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在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