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平安建设

扬中创无讼社区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2013-02-19 15:03: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院长汤国生到困难户家中走访。

    法官深入社区调解矛盾纠纷。

    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主动调研汇报,深入推进“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诉调对接工作,积极构筑“无讼社区”,突破“坐堂问案”窠臼,变“被动受案”为“主动疏导”、从“就案审理”转化为“源头治理”,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诉讼服务点:以“社区无讼”推动“社会少讼”

    “真的要感谢法院,不是你们多次来村里为我们调解,真不知道以后我们还如何做姐妹做好邻居。”俞氏姐妹在“驻点法官”的倾心调解之下和好后说。

    俞氏姐妹系亲姐妹,而且是东西紧邻,多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两家的矛盾越积越深,去年6月又因为农田种植双方产生纠纷,并且大打出手致使受伤住院。当地村委会调解组织一直努力做调解工作,但效果不太明显。为之头痛不已的调解主任,主动与驻点法官联系。在法院、司法所、派出所的共同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回去后努力改善关系,争取再做回以前的好姐妹。

    去年6月开始,法院在全市所有社区(村)铺设诉讼服务点,建立法官与社区(村)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将社区(村)人民调解员了解乡情、熟悉案情、善于做调解工作和法官法律知识专业、综合协调能力强的特点充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法院通过诉讼服务点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巡回审判平台、接处信访平台、沟通联络平台,帮助和指导社区(村)积极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法官深入诉讼服务点6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21件,解答群众法律问题300人次,开展巡回审判6次。

    和谐共建:从“就案审理”向“源头治理”转变

    作为基本单元的社区,人与人之间同质化弱、松散性强、追求独立诉求的“陌生人社会”特征愈加明显。将社区作为载体,把“无讼”和“社区”两个源于传统和现代的元素有机融合,寻求解决纠纷的新思路,在动态平衡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法院因应时代变化的全新实践。

    “驻点社区法官”正是这种背景下建立的一项工作机制。在社区,有派出所、司法所、居委会、人民调解等设置完善的基层组织,但由于工作交叉、边际不明等导致纠纷出现时功能失灵的情况时有发生,法院通过“驻点社区法官”把这些组织协调并联起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发挥化解纠纷的“1+N”整合功能。在新坝法庭和开发区法庭,法庭内还设立了附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婚姻家庭合议庭和驻庭警务室,充分发挥调解网络立体化解矛盾优势。自开展和谐共建以来,共指导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3件。

    施某与金某结婚并生有一女,二人婚后感情尚可,但2007年8月施某因工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脑部受伤,虽经多方治疗仍留下终身残疾。在此期间金某只能独立照顾女儿,双方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故金某要求离婚并且女儿由其抚养。但施某的父亲多次哭诉其儿已落下终身残疾亦不能再生育,这唯一的女儿就是施家的命脉和希望,绝对不能交予儿媳妇金某。施某虽然因受伤不能说话、行动也不便,但他情绪非常激动,一直用手在脖子上比划,述说若孩子交予金某他便自杀。鉴于此案件情况特殊,法院、司法所、妇联、派出所共同联动起来,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终于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调解成功,女儿抚养权归施某所有,因考虑到孩子尚小,近三年孩子主要由金某照顾,三年后再归还施某。

    示范辐射:从“无讼效应”构建“大和谐”

    “无讼社区”的终极理想是无讼和息讼,因此有必要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引导和激发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同时,法院还积极将“无讼”理念向工业、商业、教育等不同领域全面铺开;与民政局、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部门、行业展开协作,力争“无讼之花”遍地开花,浇开社会和谐花。

    被征用土地的农村与新兴的工业集群间矛盾频发以一种普遍的形式进入了人们视野,通过建立新模式从源头上消弭矛盾,是法院管理创新、实现和谐的一个创举。

    省第八届“园艺博览会”将于2013年9月在扬中举办,今年年初,该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提前介入参与“园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协调沟通,依法助推拆迁安置工作,整个拆迁安置工作在短期内得以解决,141户住户均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未产生一起诉讼,有力支持了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去年5月份,法院再次提前介入238省道改线征地拆迁等在建、待建重点建设项目,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各类纠纷,依法保障和推动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变被动审案为主动对接,寻求创新社会管理新方式,是法院实现和谐的又一重要手段。近日,该院创新婚姻纠纷处理方式,联手辖区民政局,选派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驻点民政局调解,为前来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合力调处婚姻纠纷,力争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诉前。该院还开通了婚姻咨询服务热线,随时接受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快捷提供法律帮助,避免和减少可能产生的婚姻登记纠纷。

    目前,扬中法院不断将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的无讼理念贯穿到工作中,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化讼少讼无讼”,在全市推广社区、校区、厂区等“大无讼”建设,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新途径。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江苏洪泽法院创建“无讼村居”活动调查
·广州南沙区法院网格化服务打造无讼社区
·解读江苏法院“和谐乡镇无讼村居”模式
·福建南平延平试点“无讼”库区活动
·厦门湖里法院试点开展“无讼”社区活动
·福建法院“无讼”建设从点到面

·福建法院“无讼”建设从点到面
·“无讼社区”全国理论研讨会在厦门召开
·人民法院在“无讼社区”中的角色定位及功能作用
·福建高院出台意见完善“无讼”建设工作机制